矿业权出让市场收益基准价编制招标公告
矿业权出让市场收益基准价编制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普洱市矿业权出让市场收益基准价编制采购的作业单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现诚邀有相关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1、采购人: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2、项目名称:普洱市矿业权出让市场收益基准价编制采购;
3、项目地点:普洱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磋商内容:
普洱市矿业权出让市场收益基准价编制采购;资金来源及金额:政府投资,预算金额约为15万元。
6、工作内容: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18〕10号)的精神,为规范普洱市采矿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需制定我市17种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具体矿种为:石英岩、大理岩、花岗岩、玄武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制灰用石灰岩、凝灰岩、泥灰岩、砂岩、天然石英砂、页岩、粘土、钾盐、重晶石、石棉、蛇纹岩。
7、工期承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8、磋商申请人资质要求:
8.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8.2投标人须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具有地质、采矿、选矿、会计、法律专业类中级职称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投标人近两年在云南省从事过煤矿、黑色金属矿产、有色金属矿、贵金属矿、化工原料矿产、高岭土、硅矿、石膏矿等矿种矿业权价款评估并备案(公示公开)的评估机构或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8.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8.4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款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8.5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记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8.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今)在云南省内具有类似工作业绩(至少一个工作业绩)。
10、招标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1.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请于2018年09月18日至2018年0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地址:普洱市文华路22号(普洱市思茅区茶林苑小区203铺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和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2、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响应文件包括现场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和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
13.2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启时间:2018年09月28日09时00分。
13.3 电子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和U盘的递交地点:普洱市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
13.4未按指定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或未按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招标人:招标代理:
普洱市国土资源局 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地 址:昆明市春城
茶苑路30号 路与吴井路交叉口兴杰现代城A座A1503室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人:黎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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