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油锯和望远镜招标公告
防火油锯和望远镜招标公告
铜梁区双碾林场对铜梁区双碾林场采购防火油锯和望远镜项目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63式专用望远镜。技术参数与要求:产品规格:15*50,放大倍率15倍,物镜口径50mm;出瞳直径3.3mm;目距调解范围56-74;目镜直径35mm;出瞳距离3.5mm;测距范围170*196*66(mm);防水:专用棱镜充氮防水目镜组;镀膜技术:全层/多层镀膜;境内分划:方向分划左右各0-50格值0-05
配置要求:原装德国斯蒂尔油锯,德国原装,型号MS250油锯(每台油锯增配原厂导板、锯条各1副);功率 kW/hp:2.3/3.1;动力重量比 kg/kW:2;声功率 dB(A) :111;声压等级 dB(A): 99;左/右震动值 m/s2: 5.7/6.8;排量 cm3 :45.4;最高转速 1/min :14,000;空转转速 1/min :2,800;重量 kg :4.6;锯链刻度:3/8" P。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报价开始时间:2018-09-21 10:3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8-09-21 13:30:00(北京)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铜梁区双碾林场缴纳保证金¥300.00元整。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
户 名: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账 号:详见商务条款(八) 之规定
注:未按要求向铜梁区双碾林场缴纳保证金,则报价无效!
(一)交货时间:
2018年10月10日前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西来村,双碾林场(种苗培育基地)。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设备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含增配件)、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付款: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
(3)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或其主管部门)3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成交总价100%的价款(不计利息)。
2、预付款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无预付款。
1、成交公示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以网签时间为准),供应商逾期未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承担违约责任,按成交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采购。
2、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和执行期间,需方通过合同载明的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向中标人(供应商)传递的关于本合同相关事项的补充约定或告知事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须遵守执行。供应商因未及时查看、处理、回复、确认等原因或其他原因未收到相关电子邮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传真:***-********.
成交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均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帐号:****************1003;资金用途务必注明:交********2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扫描后(或拍照)上传以供查验。
1、除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人在成交公示后30日内转账全额退还;
2、本项目成交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后,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由成交人补缴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
3、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资料后主动放弃参与投标;
(2)成交人无法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3)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参与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经核实采用虚假手段或资质材料参与投标或谋取成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按采购公告执行。
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增加或减少供货数量(具体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应予以执行,并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货款结算。
3、供应商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供货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和不予验收。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与采购人就供货样品进行确认,按样品供货;未经确认,擅自供货导致不符合采购人质量、包装等要求以致验收未通过的,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和责任。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单位名称:铜梁区双碾林场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 18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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