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所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招标公告
对所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8-7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所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8-71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次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项目共分三个包,可兼投不兼中。 1、 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第一包,采购预算:48万元。包括天津市永安公墓、天津远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雍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及其所属共32家企业。主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2、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第二包,采购预算33万元。包括天津市通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正中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共计22家企业。主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3、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第三包,采购预算54万元。包括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共计36家企业。主要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审计服务 | 48 | |
第2包 | 审计服务 | 33 | |
第3包 | 审计服务 | 54 |
三、项目预算
13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 磋商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9-18到 2018-09-25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9-2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9-2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晓琳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胡浩:********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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