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附件: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SZHXZB2018-WJ-T-001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平望第二中学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学校课桌椅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厂)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HXZB2018-WJ-T-001
二、谈判内容:学校课桌椅
三、采购预算: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四、资格条件
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响应单位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4日
2、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8年9月24日
3、各谈判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端( "qq://txfile/"> // wjqgggzy.com/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注册会员步骤:未成为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的各投标人首先须进行CA锁的办理和激活,以及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善单位信息,通过审核进入供应商诚信库成为会员,之后才能参与该项目的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第5点中《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技术咨询人员:吴青,咨询电话:189*****039,QQ号:********88。
5、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wjqgggzy.com/wjggzy/)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纸本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28日13:00(北京时间)
2、网上谈判响应文件和纸本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七、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2018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八、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9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缴纳办法:响应单位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从响应单位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
帐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4、投标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点击开标系统中的查看保证金模块,查看投标单位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响应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5、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2)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保证金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核实后发送至银行,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一并退还至响应单位账户。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投标保证金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核实后发送至银行,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一并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平望第二中学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莺湖路151号
2、谈判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乐嘉汇商务广场一幢6楼
邮政编码:215011
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谈判响应单位可自行勘察现场;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4、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成交单位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客户评价证明(如有)等资质部分的材料原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对。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标签: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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