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布置及车间现场规范化管理-直饮水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车间布置及车间现场规范化管理-直饮水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车间布置及车间现场规范化管理-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间布置及车间现场规范化管理-直饮水设备采购安装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一批直饮水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6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 9 月 18 日至2018年 9月 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允许其获取。
2、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3、发售地点: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余杭区闲林东路5号)
4、售价:免费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8年10 月 9日 13 时30 分
投标地点: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林东路5号二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18年 10 月 9 日 13 时30 分
开标地点: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林东路5号二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元):
人民币伍仟5000元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转账
开户银行及账户: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闲林支行 ;银行帐号:****************91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0 月 9日下午13时00分
十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采购人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九航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林东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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