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街道办事处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招标公告
东光街道办事处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招标公告
比选条件
东光街道办事处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比选,由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东光街道办事处 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2、比选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光街道办事处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内,东光街道办事处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清单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建设地点: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辖区
2.4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2.5比选范围:本工程该标段比选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工程项目;
2.6标段划分:无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比选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具有有效审核记录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4.1、凡不满足参选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满足资格的参选人请于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115号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城管科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参选人资格要求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9月26 日15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光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东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115号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8*****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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