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市聚隆橡胶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鞋底50万对、硅胶配件30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山市聚隆橡胶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鞋底50万对、硅胶配件3000万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鹤山市聚隆橡胶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投资建设的鹤山市聚隆橡胶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鞋底50万对、硅胶配件3000万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鹤山市聚隆橡胶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鞋底50万对、硅胶配件3000万个项目
项目概要:鹤山市聚隆橡胶有限公司结合周边市场的需求,拟在江门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11号5座1楼(自编号之8)投资建设本项目,建成后将年产橡胶鞋底50万对、硅胶配件3000万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评述,给出工程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多个媒体途径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并以问卷调查方式向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本项目在污染治理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项目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发表关于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并请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2017年9月30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鹤山市聚隆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英杰
联系电话:136*****515邮箱:********49@qq.com
地址:江门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11号5座1楼(自编号之8)邮编:529700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3*****253邮箱:********00@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 邮编:510045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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