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蓝山县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
蓝山县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蓝山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编号:CZZC2010-008),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蓝山县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
(2)采购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3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蓝山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2);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3)
(5)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6)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参加投标(格式见附件4);
(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要求投标人提供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9)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或厂家省级以上办事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硬件设施)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5);
(10)要求投标人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要求投标人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所开发的综合管理系统软件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软件测评,并出示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2月26日至2010年3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含节假日) 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办人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带原件留复印件)到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郴州市财政局办公楼正对面)。
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若需邮购另加邮购费50元。
5、采 购 人:蓝山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陈石旺 联系电话:****-*******,139*****976
6、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郴州市财政局办公楼正对面
联 系 人:赵 武 158*****093
电 话:****-******* 传 真:****-*******
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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