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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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


蓝山县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蓝山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编号:CZZC2010-008),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蓝山县矿产品税费统征综合管理系统政府采购

(2)采购内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0年3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蓝山县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2);

(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3)

(5)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6)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参加投标(格式见附件4);

(7)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要求投标人提供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9)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或厂家省级以上办事处)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硬件设施)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5);

(10)要求投标人提供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要求投标人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所开发的综合管理系统软件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软件测评,并出示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0年2月26日至2010年3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含节假日) 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经办人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④带原件留复印件)到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地址:郴州市七里大道,郴州市财政局办公楼正对面)。

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若需邮购另加邮购费50元。

5、采 购 人:蓝山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陈石旺 联系电话:****-*******139*****976

6、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七里大道,郴州市财政局办公楼正对面

联 系 人:赵 武 158*****093

电 话:****-******* 传 真:****-*******

郴州市志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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