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宁陕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地址:宁陕县城关镇迎宾大道36号,联系方式: ****-*******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主要包括询问室、讯问室、辨认室、留置室、走廊、机房、卫生间、值班室的装饰装修,审讯系统设备、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具体工程量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办公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及自筹

采购预算:2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供应商具备项目实施的能力和技术,近三年内做过类似工程业绩,质量管理过硬;

4、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的主要产品应具有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如厂家授权、代理商授权等);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获取时间:2018年9月18日—9月22日17:00止;

2、获取地点: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办公室;

3、文件资料费:磋商文件资料费100元,发出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待定;

2、磋商时间:待定;

3、地点:宁陕县森林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2、报名时需出具的资质证明材料:自然人报名出具身份证,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合同;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明。

采购项目联系人:储召艳

联系电话:****-*******


宁陕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2018年9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 执法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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