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江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6765768招标公告
泡江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施工6765768招标公告
广西灌阳县泡江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JDGL-2018(ZB)-001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灌阳县泡江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已由灌阳县水利局以灌水利复【2018】11号文批复了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8〕9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灌阳县水电局水土保持站,招标人为灌阳县水电局水土保持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8〕11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桂林市灌阳县水车镇境内。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9.67hm2,批复建筑工程投资约609.33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10月30日,完工日期为 2019 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 365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广西灌阳县泡江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措施、封育治理措施及临时工程等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 河道新建护岸4.193㎞,新建拦水坝3座;封育治理1409.67hm2,修建封育标志碑5座,设立宣传牌10块,疏林补植452.47hm2;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9.67hm2,批复建筑工程投资约609.3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5 年~ 2017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5年内)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等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若10月开标,则为6、7、8月或7、8、9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网上报名要求
4.1潜在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4.2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18时00分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18时00分止。
5.2售价:250元。
5.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
5.4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
6.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8 年9月30日下午18: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guilin.cn)自行查看;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由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核对和保存。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在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交招标人审验,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9点30分止前,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9、其他事项
9.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或投标保函等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或投标保函等原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9.2招标人约定:
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11、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8 年 10月16 日9时30分在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公开开标。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阳县水电局水土保持站
地址:灌阳县胜利路066号
邮编:541600
联系人:周世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82号1-3层
邮编:541000
联系人:詹丹
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招标人:灌阳县水电局水土保持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8年9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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