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型救护车招标公告

监护型救护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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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我单位监护型救护车进行公开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邀请以上项目的国内生产商、区域总代理或供应商参与投标。请有意参标的厂家和供应商到本院总后勤部报名及报送相关资料。

资料准备要求(一正五副):

一、公司资格的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营业执照有效。

2、供应商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产品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加盖公司印章。

二.标书要求:

1、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原件(有效期内)。

2、产品资料: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技术参数等

3、提供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电子文档50字以内的word档。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5日(5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8号楼2楼后勤管理部

五、议价时间:待通知

六、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

备注:指定车型(福特)江陵全顺系列(2018款)看附件1: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总后勤部

2018-9-18


附件1:

桂林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监护型救护车技术参数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救护车改装车型:2018款福特新世代全顺长轴高顶型

2、车型:投标车型必须为救护车。

3、功 能:主要用于运输和抢救病人。

4、上牌要求:投标单位所投车辆应具备国家发改委目录公告,能在买方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车上牌照手续。

5、工作条件:车辆应适应全国自然条件,适应户外作业的需求。

二、底盘要求:

1.车辆尺寸:整车长(mm) :5780整车宽(mm):2000;整车高(mm):2690

2.医疗舱尺寸:长(mm):3200、宽(mm):1800、高(mm):1850

3、最大总质量≥3700kg、 整备质量:≥3050kg。(出示中国汽车网或者汽车工业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4、轴距(mm):≥3700、接近角/离去角≥22/24(°)。

5、最小转弯直径m:≦13.3。

6、乘员数:3~9人

7、排气量:≥2198ml、功率:≥100kw。

8、燃油种类:必须为柴油。

9、百公里油耗:≤9L。

10、排放标准:国五。

11、变速器:六档手动变速器,中控台集成式换挡杆。

12、最高时速:≥140Km/h。

13、轮胎:215/75R16LT,钢制轮毂。

14、刹车系统:前通风盘式,后实心盘式,ABS,四轮碟刹。




三、救护车配置

1、车辆外观:救护舱玻璃贴不透光白膜、后部及右侧贴2/3白膜、外观彩条标识(贴膜)、素色漆,冰点白漆、喷有桂林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字样。

2、警示系统:蓝色LED警灯:车前顶5件,左右两侧各1件,后部2件。

3、空调及通风装置 :驾驶室与医疗舱前后独立循环空调及暖风(平台整车自带,制冷量10000kcal)、医疗舱内顶安装排风系统。

4、照明系统:外场LED照明灯:前部2件,左右各1件,医疗舱后部射灯1件 、

医疗舱车顶两侧长条灯、担架顶部吸顶射灯3件。

5、医疗器械柜及内部装饰:医疗器械柜及内饰均由高分子环保材料成型,防水防腐,易清洁消毒;医疗舱左侧多用途医疗器械柜、仪器柜医疗舱左上方为带透明门的储存吊柜;前部急救箱储存柜;医疗舱输液瓶固定架2件。

6、供电系统:智能逆变电源,高能免维护蓄电池90AH,可提供220V和12V电源插座5套,快速外接充电系统,附加蓄电池和启动蓄电池在车辆启动时自动连接,在车辆熄火时自动断开。

7、供氧系统:15升氧气瓶不间断中央供氧2件,机械式汇流排,氧气终端2个,刻度式流量湿化瓶1个,呼吸机接口1个,氧气瓶可快速更换充氧。

8、座椅与担架系统:

医生座椅1件(配安全带)

右侧单人座椅(配安全带)3件

自动上车担架(配担架约束带)1件

6、安全通讯设施:

医用防静电高分子防滑地板;驾驶舱与医疗舱隔断及前后对讲系统;全方位安全扶手 ;灭火器共2个:驾驶室1个,医疗舱1个;紫外线消毒灯:12V供电,有延时调节装置; 反光背心1件。

四、商务要求

1、售后服务要求:

1.1免费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整套免费保修期最短不得少于2年(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2提供终生维护服务:,免费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护,出现故障时,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初步排除故障,免费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培训调试: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免费技术培训。

2.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能正常使用后15个日历日内付合同金额的100%。

3、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必须到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交货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要求。

4、其他要求: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本项目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真实、有效的响应和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的、全新的、完好无破损、且为未开箱状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设备到货安装前,采购人现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总后勤部

2018-9-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护车 监护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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