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湖片区棚户区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小湖片区棚户区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嘉鱼县小湖片区棚户区电力迁改工程采购项目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嘉鱼县小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鱼县小湖片区棚户区电力迁改工程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598.007096万元 | |
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31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湖北兴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有符合第三十一条三个规定情形之一的内容,故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招标。 | |||
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时,我们对嘉鱼县小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了专家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 1.嘉鱼县小湖片区棚户区电力迁改工程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时间紧、任务重,由嘉鱼县当地电力施工公司来实施,湖北兴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 2.湖北兴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项资质符合要求,预算评审各项符合行业现行规定。 3.本项目造价审定程序合法,有工程造价资质的公司审定,造价较合理,拟承建的施工企业技术力量能胜任此项目,同意由湖北兴耀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 1、姓名:陈佳 单位:咸宁市水利维修养护队 职称:工程师 2、姓名:朱忠元 单位:湖北省通山县统计局 职称:工程师 3、姓名:叶茂青 单位:咸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职称:工程师 | |||
拟成交价格 |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
论证时间 | 2018年9月18日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8日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嘉鱼县小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9*****898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拓普森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鱼岳镇华清园2栋1单元404室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173*****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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