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塘组团示范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津建交滨海施工[2018]0909

(施工)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塘组团示范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津建交滨海施工[201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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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9401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施工[2018]0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塘组团示范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发改外经发[2014]3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塘沽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28(星光苑)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总建筑面积123804平方米,包括视频监控、门禁、电子巡更、停车场管理、周界报警、可视对讲、安防报警、电气桥架、预埋线管安装等工程,投资额约105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塘沽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28(星光苑)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总建筑面积123804平方米,包括视频监控、门禁、电子巡更、停车场管理、周界报警、可视对讲、安防报警、电气桥架、预埋线管安装等工程,投资额约1050万元。本次招标为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6月01日 至 2019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9 月 17 日 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16:00)。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9月25日至2018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光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史凤娜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景晓旭电话:********
传  真:********
日期:2018 年 9 月 1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史凤娜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受理负责人:窦福起、蔡英杰
电话:********229传真:********513电子邮箱:bhxqjgc@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88号滨海国泰大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建设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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