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中级人民法院专项一施工设计、工程造价)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中级人民法院专项一施工设计、工程造价)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需求公示
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湖北法院信息化“1234”工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一施工设计、工程造价采购)
依据鄂采计[2018]23583号等16个计划函的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湖北法院信息化“1234”工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一施工设计、工程造价采购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EZC-2018-ZX0327
二、项目名称:湖北法院信息化“1234”工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一施工设计、工程造价采购项目
三、竞争性磋商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施工设计 | 1 | 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 | / |
2 | 工程造价 | 1 | 项 |
四、采购预算:采购总预算为173.26万元,各分项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序号 | 法院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计划函号 |
1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19.95 | 鄂采计【2018】-23583号 |
2 | 江岸区人民法院 | 15.04 | 鄂采计【2018】-23592号 |
3 | 江汉区人民法院 | 12.41 | 鄂采计【2018】-23581号 |
4 | 硚口区人民法院 | 8.44 | 鄂采计【2018】-23585号 |
5 | 汉阳区人民法院 | 7.2 | 鄂采计【2018】-23587号 |
6 | 武昌区人民法院 | 8.42 | 鄂采计【2018】-23577号 |
7 | 洪山区人民法院 | 17.87 | 鄂采计【2018】-23578号 |
8 | 青山区人民法院 | 10.45 | 鄂采计【2018】-23595号 |
9 | 汉南区人民法院 | 6.74 | 鄂采计【2018】-23588号 |
10 | 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5.31 | 鄂采计【2018】-23594号 |
11 | 蔡甸区人民法院 | 7.18 | 鄂采计【2018】-23601号 |
12 | 江夏区人民法院 | 6.67 | 鄂采计【2018】-23603号 |
13 | 黄陂区人民法院 | 13.15 | 鄂采计【2018】-23604号 |
14 | 新洲区人民法院 | 9.99 | 鄂采计【2018】-23598号 |
15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13.41 | 鄂采计【2018】-23590号 |
16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11.03 | 鄂采计【2018】-23607号 |
合计 | 173.26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9月21日17:3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505室,同时还须将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hubeigp.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潜在供应商的报名。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磋商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磋商,将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报名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word文档或PDF格式,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4@qq.com)。
2.邮件主题应当注明:(公司名称)参加“湖北法院信息化“1234”工程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一施工设计、工程造价采购项目”报名。
3.邮件正文内容应当包括: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信息,与《供应商报名表》保持一致。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轶铭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4@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5号
采购人名称:武汉市中级法院
联系人:付钧
联系电话:***-********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56号。
附件1:****************075.docx">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
联系人邮箱 | |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
6.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
说明:“联系人邮箱”用于接收采购文件及有关澄清、说明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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