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高速入口ETC车道改造工程施工
开阳高速入口ETC车道改造工程施工
开阳高速入口ETC车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阳高速入口ETC车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核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广东开阳高速沙塘、塘口、沙湖、圣堂、大槐、那龙、北惯共7个收费站入口卡机ETC混合车道改造为ETC专用车道,采用快速相控阵“前相控阵天线+后普通天线+6线圈”方案,自动栏杆机前置模式。共增加7套ETC路侧读写单元(RSU)、7套高清车牌识别仪、28台车道车辆检测器(单通道)、42套检测线圈、7套车道LED指示标志,以及原有设备迁移、相关线缆、相关软件和收费土建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 工作内容 | 资质要求 |
开阳高速入口ETC车道改造工程 | 1、ETC车道改造工程的生产供货和施工安装,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交付使用、档案资料整理、维护、保养和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设备安装基础及连接管道、防雷接地、既有设施的拆除和恢复等,以及在路面、收费站、管理中心机房范围内的设备安装的配套施工。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1 |
注:具体桩号以工程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广东开阳高速公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 月 21 日至 2018年 9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括图纸、电子版固化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项目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 19 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
邮政编码: 529339
电子邮箱:kygsjidian@163.com
联 系 人: 冯先生,周先生
电 话: 138*****699、139*****567、****-******* 传 真:****-*******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附件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2017年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2、2017年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 1 年盈利。 |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数据计算得出;
2.近三个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2015、2016、2017),成功地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或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日常养护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人民币。 |
注: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获得的业绩。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4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24个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
注:1.资格要求的人员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均应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
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收费专业技术员 | 1 | 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3年以上类似专业工作经验。 |
监控专业技术员 | 1 | 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3年以上类似专业工作经验。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累计1年从事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
注:附录6所要求的人员须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中作出承诺,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施工车辆 | 人货车、皮卡车、面包车等 | 辆 | 2 |
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 | 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 | 套 | 2 |
劳动保护设施 | \ | 套 | 10 |
计算机网络测试仪 | 台 | 1 |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台 | 1 | |
CATV测试仪 | 台 | 1 | |
兆欧表 | 台 | 1 | |
万用表 | 台 | 1 |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台 | 1 | |
电缆头加工设备 | 套 | 2 | |
电缆敷设工具 | 套 | 2 | |
高空作业设备 | 套 | 1 | |
路面切割机 | 套 | 1 |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一)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件2: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3)以投标人企业最新年度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 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3.4.1款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4)投标人在通过资格预审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5)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1]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均含备选,如有)、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标价:95分 其它因素:5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范围3%-6%(含届值)。 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注:摇出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注:最高评标限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均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时,则应对投标报价小于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评标限价×98% (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2.2.4(1) | 评标价 | 9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1;D1=3;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D2;D2=1。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2.2.4(2)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情况: 1.信用等级(2.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0、2.4、2.25、1.75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2.5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2.5分/次;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1.5分/次;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运输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的,扣0.5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均有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其他因素(信用等级、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2)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
2.2.1 |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2.2.4 |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
3.3.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2项第(2)、(3)、(4)目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3.2~3.3.5项不适用。) | |
3.5 | 增加3.5.3项: 3.5.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
3.6.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6.1项修改为: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计算错误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
3.8 | 增加3.8.3-3.8.6项: 3.8.3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如此种情况不止一个投标人,则按其所投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进行以下操作),而按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授予合同的个数不大于所投合同段个数时,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所投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其它合同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8.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8.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三章
[1]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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