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2018年度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2018年度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2018年度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18-09-19 08:33:19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18-09-19 09:0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8-09-25 18:00:00
终止:

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2018年度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9">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2018年度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JSZB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5">1.1 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电信石嘴山分公司2018年度平安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石嘴山市公安局智能图控系统、交警电子警察网络监控系统网络维护服务,采购金额含税价预计186万元(其中日常维护160万元,应急抢修26万元)。

(2)项目性质:服务招标。

(3)实施区域:石嘴山市(含区、县)。

(4)招标项目内容:石嘴山市公安局智能图控系统、交警电子警察网络监控系统网络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传输设备维护、光纤链路维护、光缆线路维护抢修等,其中监控电路:大武口1201条、惠农532条、平罗1180条;智能图控PON设备40台;网络汇聚交换机55台,共计点位3008个。依据合同要求,接入电路数量浮动范围为5%以内。

(5)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年或框架份额满止。

(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7)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2********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其中,日常维护报价最高限价为********5">540元/点/年(含税价),应急抢修报价最高限价为折扣价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6">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已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截图。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下列资质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团队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1名: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或通信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2)常驻技术人员7名(大武口、惠农、平罗常驻技术人员各2名,市公安局常驻人员1名):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C证、电工证、登高证(至少具备2名安全员、2名电工、2名登高员);

(3)机动人员2名: 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C证或电工证或登高证复印件。

以上人员提供人员清单(须备注人员种类)、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2.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3辆维护车辆(要求为皮卡或客货车,其中至少有1辆客货车),如为自购要求提供投入的车辆一览表、购买发票和图片(或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租赁要求提供投入的车辆一览表、租赁合同或图片(或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6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总额达到100万。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合同汇总表等)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在投标、参选过程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6)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问题的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 9 19 日至2018 9 25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综合楼122室(潜投标人报名须提前和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联系人:袁凤祥;联系电话:180*****652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应委托经办人按以下表格要求的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后发放招标文件。


开增值税发票信息

项目名称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信息

备注

1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名称

3

纳税人识别号

4

开户银行

5

银行账号

6

公司地址、电话

7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8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9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10

接收发票的地址

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附于本表后:

1、标书费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4 上述文件合并为一个WORD文件,并发送至招标代理项目联系人邮箱,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的接收邮箱为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4.1.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标书费通过汇款至招标代理账户,在报名时出具汇款底单领取招标文件)。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2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10 10 14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宁夏电信分公司)1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友情提醒:防止网络信息诈骗。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东街5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1楼

联 系 人: 袁凤祥 冯世亮

联系电话:180*****652 130*****740

电子邮件:yxy0228@126.com

开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草场门支行

账 号: ****************845

汇 入 地:江苏省南京市

打款备注:石嘴山-智慧交通标书费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8 9 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智慧交通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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