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t/a金属废料处理竣工招标公告

4000t/a金属废料处理竣工招标公告

2018年8月16日,安乡县环境保护局在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000t/a金属废料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安乡县环境保护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专家代表,由上述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成员实地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汇报了项目实施情况,验收调查单位汇报了验收监测情况,经审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总投资80万元,选址于安乡县深柳镇长岭州社区工业园6#厂房西北部分建设4000t/a金属废料处理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23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废金属处理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年加工规模4000吨。项目不进行拆解,主要从事金属碎屑加工处理,废金属主要为拆解粗处理后的自行车、摩托车(不含橡胶轮胎、坐垫、发动机、油缸)、门框车架、车门、引擎盖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1月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000t/a金属废料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年1月18日获安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000t/a金属废料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建〔2018〕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泙[2017]4号)的要求和规定, 2018年5月28日,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景倡源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安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安乡县正山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4000t/a金属废料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建〔2018〕2号)

批准建设内容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开展的监测调查工作。

二、工程变更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营运期员工共10人,不在厂区内住宿,用水量约为250m3/a(厂方提供数据),按排污系数取0.8,生活废水量为200m3/a,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

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沿车胤路污水管网进入安乡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澧水。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无其它废气产生。

破碎粉尘:破碎工序(包括输送带输送原料及原料破碎)产生的粉尘,该粉尘主要为原材料上粘附的尘土等。

粉尘污染治理措施: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排放,该项目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来源主要有一体化破碎机、磁选机,剪切机、除尘器、输送带等。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础减振。

② 厂房封闭隔声

③ 设备维护保养,保证设备低噪运行。

④ 夜间禁止高噪设备运行。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分选废料、磁选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员工生活垃圾。

分选废料:项目原材料收购中会参杂有其它非金属废料(如门窗、农具等收购时携带的木材、自行车摩托车的坐垫等),属于一般固废,经人工分选方式分离,该固废作为副产品外售。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磁选废物均为一般固废,随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废矿物油、废油桶:破碎机需要定期更换液压油,产生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废矿物油产生量约25kg/a,产生一个废油桶。废矿物油用油桶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废油桶一同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中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浓度日均值满足安乡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无组织排放粉尘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夜间不生产,昼间各监测点厂界噪声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项目所在工业园区,各监测点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分选废料属于一般固废,经人工分选方式分离,该固废作为副产品外售。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磁选废物均为一般固废,随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废矿物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组现场核查情况: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要求,按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了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监测期间,固废处置符合要求,废水、废气、噪声污染达标排放,固废处置符合要求;建设过程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实际建设无重大变动;环境质量符合标准;项目建设及运行调试期间无群众投诉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事件。

本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噪声排放治理和管理,夜间禁止高噪设备(破碎机、铲车等)运行。

2、本项目不得进行拆解(如发电机、油缸等);不得使用国家控制的危险废物(如废旧电池、废电子电器产品、废船、废电机、废油桶等)。

八、验收人员信息

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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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

2018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竣工 处理 金属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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