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中医院关于采购“全制动制丸机、包衣机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北区中医院关于采购“全制动制丸机、包衣机等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按照我院“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我院“全制动制丸机、包衣机等设备”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BZYY-HW-ZWB/NEK/FCK-2018-0904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报名登记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时至2018年9月11日17时。(工作时间持报名登记表及廉洁购销合作协议报名登记)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12日,14:00至14:30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地点:1号楼五楼二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12日下午14:30,1号楼五楼二会议室。

七、竞争性磋商内容及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八、磋商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的账号上,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JBZYY-HW-ZWB/NEK/FCK-2018-0904”的采购项目编号。

2、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7时(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现场报名。

户 名: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

开户行:建行建东分理处

账 号:****************1684

3、未成交企业: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成交企业: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九、履约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日期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人:

1.医学装备科 曾老师

电 话:********589

2.保证金缴纳 黄老师

电 话:********694

****************1.doc">附件.doc

重庆市江北区中医院

2018年9月4日

标签: 包衣机 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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