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小河村麻秧河水田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小河村麻秧河水田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小河村麻秧河水田开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小河村麻秧河水田开发项目已由镇宁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以镇府函【2017】215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镇宁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小河村
2.2 项目规模:以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本为准。
2.3 计划工期:施工期+保修期(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单位经审查合格后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方可进行报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2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 9 月 26 日下午17:00之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镇宁自治县信用联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月20日至2018年9月 26日(北京时间)(每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水京社区嘉年华幼儿园三楼)。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28日15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把投标文件递交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水京社区嘉年华幼儿园三楼 |
邮编: | / | 邮编: | 561200 |
联系人: | 杨国富 | 联系人: | 王正雄 |
电话: | / | 电话: | |
手机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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