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麟游县环保局降尘及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关于麟游县环保局降尘及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麟游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麟游县环保局降尘及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环保局降尘及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2018-09-009
三、采购项目预算:4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麟游分局
地址:麟游县境内
联系方式:魏先生 ****-*******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101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 ****-*******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数量及用途:麟游县环保局降尘及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项目预算4万元;
2、合同履行日期:采购人与中标方双方协商;
3、资金来源:自筹。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3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5若投标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满足本公告第七条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则须出示其证明材料;(工商局或工信局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时止。(8:30-12:00,14:30-17:00)
2、获取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1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八条资质要求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一套留存,并加盖单位公章)。
4、文件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5:00分至15:30分;
2、询价开启时间:2018年9月29日15:30分;
3、询价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401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2、除收取询价文件费用外,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其他任何费用。
3、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饮用水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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