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杨梅岭村文化活动中心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梅林街道杨梅岭村文化活动中心附属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发包公告

受宁海县梅林街道杨梅岭村民委员会委托,对宁海县梅林街道杨梅岭村文化活动中心附属用房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梅林街道杨梅岭村,建筑面积1128.09平方米,层高二层,局部为三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项目预算价*******元,发包价为*******元[即总价下浮10%,其中暂定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费用201539元(含民工工伤保险费及税金)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 竞包人资质:

(1)竞包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包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竞包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4)竞包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内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发包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企业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竞包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海县有关部门审核通过且电子信用证、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具体以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5)竞包人须为《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宁海县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2 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符合相关规定。

2.3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4 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竞包。

2.5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包会议时间:2018年9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宁海县梅林街道杨梅岭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杨梅岭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25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75号三楼

联系人:刘家俊、潘佳韵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活动中心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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