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第四次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第四次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第四次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建设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 | ||
行政区域 | 聊城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9日15: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冠县交警队第四次县乡道路智能交通项目建设施工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相应的安装调试能力;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人不得分包及转包。 | 260.000000 |
B | 冠县交警队第四次县乡道路智能交通项目建设监理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人不得分包及转包; | 5.000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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