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ZB3SL
********02001-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2018年黄歇口镇四角垸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监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监高标办【2018】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监利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利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监利县黄歇口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54元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54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 / 月 / 日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标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承担过同等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或小型农田水利或高标准农田建设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且每个标段拟投入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1)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jzggzy.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9 月20 日至2018 年 9 月 2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jzggzy.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一个投标人只能对监利县2018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车湾镇四姓垸、分盐镇丰收河东片区、黄歇口镇四角垸)和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转贷地方债资金建设项目(三洲镇双洲片、三洲镇肖嘴片)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10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 址:监利县财政局 地 址:监利县粮贸路101号
邮 编:433300 邮 编:433300
联系人:李少华 联系人:李元元
电 话:
134*****258 电 话:
152*****911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8年9月19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