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办事处绵阳道、紫阳道道路市场外溢及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DYFZB-F2018-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办事处绵阳道、紫阳道道路市场外溢及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号:DYFZB-F2018-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办事处绵阳道、紫阳道道路市场外溢及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DYFZB-F2018-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南营门街道办事处机关委托,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办事处绵阳道、紫阳道道路市场外溢及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和平区南营门街道办事处绵阳道、紫阳道道路市场外溢及综合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DYFZB-F2018-00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35.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该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8.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10、供应商须具有省市级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外地单位须在天津市公安部门备案登记。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9-19到 2018-09-2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12号4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10-09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10-09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12号4楼评标室二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电话:189*****23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南营门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阳路14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12号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南营门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之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 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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