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PPP项目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JSDZPZ010

(三)项目相关机构

3.1实施机构: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2政府出资代表:无。

3.3项目发起人:仙游县人民政府

(四)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1建设性质:新建

1.2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仙游县枫亭镇南部。

1.3建设内容和规模

1.3.1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27.40 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海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具体如下:

(1)存量在建项目

存量在建项目主要为填海造地项目,其造地面积及地基处理约为132.70 万m2(1990.49 亩),其中1区地块造地面积64.72 万m2,约970.74 亩;2 区地块造地面积67.98 万m2,约1019.74 亩。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①围堤(护岸)工程:共计6 条,全长4695.7m。

加固、扩建围堤工程总计3456.3m,其中1 区东堤长523.8m,1 区西堤长706.0m,2 区南堤长890.2m(桩号2 区南0+000.0~桩号2 区南+662.5;桩号2 区南0+850.3~桩号2 区南1+078.0),2 区西堤长729.1m。新建围堤工程总计1239.4m,其中1 区南堤长1051.6m, 2 区南堤长187.8m。

②排洪工程:

排涝通道①:DN1800 预制钢筋砼排水管,总长632m。

排涝通道②:两孔3.0m×3.0m 钢筋砼箱涵,总长488m。

排涝通道③:DN1200 预制钢筋砼排水管,总长461m。

③陆域工程总计约132.70 万m2(1990.49 亩),其中1 区约64.72 万m2(970.74 亩);2 区约67.98 万m2(1019.74 亩)。

④团结溪清淤疏浚:800m。

⑤排水箱涵:长度500 米,尺寸为4m×7m。

(2)新建项目

新建项目主要为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防护绿地、工业废水管网。

①市政道路:道路长2000 米,红线宽度3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管网配套、照明工程、道路交通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②防护绿地:长度共2200 米,面积约44000 平方米。

③工业废水管网:总长度1000 米,采用DN400 管径。

1.3.2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为65743.6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2,990.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19,622.10万元(含征拆费15500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为3,130.65万元。最终以政府指定的评审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为准。

其中,存量在建项目投资额为55,041.80万元,新建项目投资额为10,701.85 万元。新建项目总投资以仙游县政府指定的评审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价为准;存量在建项目已建部分投资以经仙游县政府审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存量在建项目未建部分投资依据经政府审核的进度款支付施工企业,以政府竣工总结算价为准,最终存量在建项目总投资以仙游县政府指定的评审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价为准。项目总投资估算简表如下:

表1 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估算(万元)

工程建安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合计

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建设项目

填海工程(存量在建项目)

33550.9

18869.86

2621.04

55041.8

1.1

围堤(护岸)工程

1.2

排洪工程

1.3

陆域工程

1.4

团结溪清淤疏浚

1.5

排水箱涵

市政基础设施(新建项目)

9440

752.24

509.61

10701.85

2.1

市政道路

2.2

防护绿地

2.3

工业废水管网

合计

42,990.90

19,622.10

3,130.65

65,743.65

1.3.3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项目建设期:自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由项目公司与政府协商解决。

项目运营期:由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至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止。

1.4 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通过对本项目的分析,根据项目自身特点,项目拟采用“BOT+TOT”的运作方式,即新建项目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存量在建项目采用TOT的运作方式。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和移交工作,以及存量在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该项目运作模式图如下:

图1-1 项目运作方式图

(1)仙游县人民政府授权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包括项目前期工作、社会资本采购、建设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绩效考核、移交等项目的管理和外部协调工作,并代表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

(2)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保障项目可用性的持续服务供应,以及存量在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并承担本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上报仙游县财政局,仙游县财政局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按期将项目公司的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总额汇至实施机构指定的账户,再由实施机构按约定支付给项目公司;同时,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对项目公司的考核结果信息公开,使公众对该项目发挥公众监管职能。

(4)仙游县政府协调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环保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衔接支持,对于权力范围内的审批手续积极协助、从简从快,给予支持。在本项目执行期内按各职责分工对本项目全程监管。

(5)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移交仙游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五)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1法人资格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5.1.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1.3财务状况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合法成立且具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如联合体一方成立不到一年,暂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申请人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未满三年,以申请人(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起始时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审查委员会将在审查现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根据查询记录的结果进行判定。若申请人(联合体一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资格审查。

5.1.4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5.2亿元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文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累计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注:总投资扣除资本金后的金额设定,即 6.5-1.3=5.2 亿元。

②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须按股权比例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或由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注:如为联合体申请的,须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5.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2)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1.6投标申请人无行贿受贿记录承诺函

(六)申请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6.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至2018年9月27日(工作日内)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

6.2报名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荣华嘉园3号楼五层);

6.3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现场确认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请自带U盘: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注: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成功报名的申请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报名回执。

6.4招标文件获取:2018年 9 月 20 至2018年 10 月 19 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载。

(七)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 10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3层2号投标厅)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报名回执,未提供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八)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则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九)资格预审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万元);

2、交纳方式:资格预审保证金采用银行转帐、电汇形式,应在2018年10月18日下午17:00前到达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户(注:资格预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资格预审保证金汇款需以到帐为准)。投标人未按资格预审文件交纳资格预审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开户名: 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仙游支行

帐号:********6

3、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资格预审保证金将直接转为申请人投标保证金。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收据可办理退款事宜。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可办理退款事宜。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可办理退款事宜。

(十)联系方法:

招标人: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仙游县枫亭镇滨海新城11号楼5层

联系人:张艳松

固话:****-*******

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荣华嘉园3号楼五层

联系人:黄先生

固话:****-*******

公布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公共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ianyou.gov.cn/ztbzx/上发布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JSDZPZ010

项目名称: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PPP项目

致: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仙游县滨海新城产城融合示范带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时)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二: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二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三: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三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联合体成员方为合伙企业则法定代表人可替代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格式可相应调整。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18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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