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路街巷整治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梅岭路街巷整治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8]025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岭路街巷整治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2018]2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梅岭路街巷整治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
2.2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梅岭路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1329.6万元;本项目包括路面改造约320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约5740平方米等,中标单位应根据总投资限额进行地质勘察、设计、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出初设批准的概算上浮允许范围);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0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三明市梅列区梅岭路,起点为东新一路,终点接东新四路。改造道路全长100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车行道宽7米,双向两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配套建设市政照明、雨污管线、强弱电管线、景观及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梅岭路(东新一路至东新四路)全线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包含全线周边景观衔接,外立面改造意见等景观提升相关内容)、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梅岭路(东新一路至东新二路)段市政道路及景观工程和电力下地部分,图纸所载明其余施工内容结合“城市双修”计划和资金筹措情况分阶段实施,具体以发包方指令为准。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项目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等。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市政道路专业)。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工程师(市政道路专业)职称证书。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 14 日至2018年9月 20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报名处(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三楼)。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允许投标人选用:①现金形式;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n:8086/smwz)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10幢,邮编:365000;
联系人:赖女士: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汇鑫大厦8楼,邮编:365000;
电话:****-******* ;传真:****-*******;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联系人:范先生。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139*****827;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梅岭路街巷整治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亿达招标[2018]025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工程师(市政道路专业)职称证书”。
3、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4、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三明市市政工程养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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