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路政局干线公路龙门架北斗监测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否则投标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新标准,投标人须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b)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新标准,投标人须完成开通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c)上海市道路养护企业从业登记条件道路养护综合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取得上海市路政局颁发的《上海市路政行业养护维修企业安全诚信手册》。3.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路政局干线公路龙门架北斗监测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8-2436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依托北斗定位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研究建立干线公路龙门架和桥梁撞击监测与预警撤离引导系统,优化事故监控快速处置预警撤离的流程,创新普通干线公路现代化管养模式。项目选择以外环高速以及叶新公路泖港为试点,拟在外环高速全线龙门架关键部位设置北斗监测终端,实现龙门架运维安全指标的长期在线监测,在风险事件条件下能够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供预警、告警。通过安全指标的在线监管,使龙门架安全运维水平实现整体提升,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同时拟在泖港大桥建立桥梁撞击监测和预警撤离引导系统一套。 5、交付地址: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外环高速以及叶新公路泖港大桥 6、交付日期:8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1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2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所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9 17:00:00至2018-09-2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在网上招标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至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1208室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2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120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83号12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