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机动车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黑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机动车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黑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动车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9日17: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20日09:00至2018年09月27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2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680.74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超招标六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冯健***-********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超、尹皓***-********、********、zhangchao5@sinosteel.com | ||
附件: | |||
附件1 | 1841STC61616_招标公告.docx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受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机动车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机动车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超招标六部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南路22号
联系方式:冯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超、尹皓***-********、********、zhangchao5@sinosteel.com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1841STC61616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分包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数量 |
1 | 车牌抓拍高清摄像机 | 每个监控点位的监控杆上安装2台前置高清摄像机,负责车辆前脸抓拍和车牌识别,实现全天24小时的道路车流量采集 | 356.7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0台 |
2 | 视频采集高清摄像机 | 每个监控点位的监控杆上安装2台后置高清摄像机,负责监控车尾和实时视频采集,实现监控点全断面过车车头及车尾视频监控。 | 20台 | |||
3 | 黑烟车智能识别监控设备 | 每个监控点安装1台黑烟车抓拍仪,支持2路高清图片及视频黑烟车自动抓拍、自动匹配、自动分析、自动识别黑烟车及相关数据;另设备自带监控管理平台软件, 具备黑烟车抓拍系统综合监管、分析及应用;保证数据安全和交换。 | 10台 | |||
4 | LED补光装置 | 每个监控点位加装补光装置,夜间或光照条件不足自动开启,进行补光。 | 40个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80.7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20日 09:00至2018年09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须加付快递费人民币100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④投标人若以汇款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⑤投标人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Word版、盖章后电子版均需发至邮箱********36@qq.com);若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说明和纳税人识别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若邮购,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确认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收到以上资料。因发出购买资料后未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导致无法完成购买手续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本招标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素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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