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等单位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招标公告
学校等单位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招标公告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电子显示屏等设备的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单位委托,就电子显示屏等设备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ZC*******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一、苍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配置 | 数量 |
1. | 电子显示屏 | 具体参数见附件询价文件 | 1 |
项目二、苍南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配置 | 数量 |
1. | A3彩色激光 打印机 | 佳能9100Cdn | 1 |
2. | 绘图仪 | 惠普 Designjet Z6100ps (42英寸) | 1 |
项目三、苍南县财政局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或技术参数、配置 | 数量 |
1. | 打印机 | DS-1100Ⅱ USB接口(三年质保) | 19 |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有能力负责产品的施工安装,并在苍南县提供长期的服务
3、产品需拥有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报名单位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6、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LED显示屏研发、生产、安装的营业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合格供应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项目一)
7、投标单位必须是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产品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协会认证(投标文件中需包含相关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项目一)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询价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12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3、询价文件售价(元):10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0年3月16日 09:3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七、报价时间:2010年3月16日 09:30
八、报价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000.0元整/项目
十、其他事项:
1、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2)供应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3)距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点等方面的介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 王 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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