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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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教育局开明实验中学和长征小学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淮阴区教育局的委托,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开明实验中学和长征小学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开明实验中学和长征小学图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AZC-********03-001-HY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50万元(中小学图书、教学软件预算50万元,);
(2)图书采购数量: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开明实验中学 | 册 | 30000 |
长征小学 | 册 | 20000 |
合计 | 50000 |
(3)可供阅读欣赏课使用的阅读软件一套,老师账号不少于10个,学生账号不少于60个。
(4)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及目录明细。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图书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有二级批发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8年1月-2018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12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8年1月-2018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8)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8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金证明(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打印的网络版凭证,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11)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13)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淮安市神州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2条。
4、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9月19日—2018 年9月27日,获取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2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10月10日17时 00分
澄清、答疑文件发布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或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10月11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刘佳莉电话:150*****445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7、其他事项: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在开标前到304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2)履约保证金:
a.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投标报价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b.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c.中标人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d.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也可转为质量保证金。
(3)注意事项
a.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b.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
c.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d.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e.;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网上招标,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关于电子化网上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a.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通知、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b.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即为生效。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马承建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局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唐德银联系电话:138*****003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刘佳莉联系电话:150*****445
联系地址: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五楼西;
邮编:223300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0517—********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2018年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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