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公安局警用视音频记录仪及警用搜爆服采购项目(JXSY-NF-2018-J016)招标公告

南丰县公安局警用视音频记录仪及警用搜爆服采购项目(JXSY-NF-2018-J016)招标公告


江西三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南丰县公安局警用视音频记录仪及警用搜爆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JXSY-NF-2018-J016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警用视音频记录仪



60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190000.00


2


警用搜爆服



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谈判时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登记证或2018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2、谈判时,必须提供供应商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在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fztb.com/)下载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和竞争性谈判地点: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 9 月 29 日 15:30 时整(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丰县公安局


联系人: 刘女士 137*****669


地址:南丰县琴城镇桔都大道229号


代理机构:江西三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芬 137*****396


地址:南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楼下左侧4号店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搜爆服 警用 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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