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依据“保采计备BKZC【2018】144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委托,对保康县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康县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DHZC-2018-027

3、采购预算:39.968万元。(分为两个包:一包通用设备:预算金额27.827 万元;二包办公设备:预算金额12.141 万元);

二、供货地点:两个包涉及歇马、龙坪两个乡镇。

三、供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10天内

四、采购内容:一包通用设备类:电脑、打印机、优盘、显示屏、优盘、移动硬盘、空调、饮水机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二包办公设备类:木质地柜、办公桌椅、培训桌椅、办证台、茶几、茶水柜、五节铁皮档案柜、便民服务椅、便民服务吧台、防磁柜等(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只能选择在经营范围内的其中一个包报名;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供应商应于2018 年9 月20 日至2018年 9月2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携带公告第五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谈判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10 月15 日 上午9:00 时;

(2)谈判(开启)时间: 2018 年10 月15 日 上午9:00 时;

(3)谈判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336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机构代码:****************7D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金女士

联系电话:****-*******


2018年 9月19 日



标签: 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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