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事侦查队采集系统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事侦查队采集系统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事侦查队的委托,天津市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将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塘沽区公安侦查采集系统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YJ2006—127)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需求

数量

交货期

1

人员信息

人员信息输入上传系统,人员信息输入传递系统软件

6

尽快

2

人像信息

人像采集器,人像采集输入上传系统及其软件,人像采集器背景、灯光、支撑架。

6

尽快

3

指纹信息

活体指纹采集仪,活体指纹采集软件及其输入、上传系统及其软件。

6

尽快

4

足迹信息

鞋印、赤足印采集器及其输入、上传系统及软件。

6

尽快

5

DNA信息

人体DNA采集器,无菌隔离设备。

6

尽快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
  (六)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七)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6年11月30日上午9:00在招投标中心二楼评标室(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提交投标文件。(原塘沽区建委办公楼)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不收代理服务费。
  五、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
  联系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
  邮政编码:300450
  电子邮箱:TGZHFCG@126.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李女士 宋先生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刑事侦查队
采购代理机构: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
2006年 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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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塘沽区教育局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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