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6号楼一层面积1131平方米学生餐厅(非清真)招标公告

一中6号楼一层面积1131平方米学生餐厅(非清真)招标公告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阜康市一中6号楼一层面积1131平方米学生餐厅(非清真)对外进行公开竞租。

竞租项目名称:阜康市一中6号楼一层面积1131平方米学生餐厅(非清真)对外公开竞租

竞租项目编号:FKCZ-CG2018G-18

竞租标的:阜康市第一中学位于阜康市龙潭路496号,学校在校师生约5000人,学生食堂在学校院内6号楼一楼,建筑面积1131平方米,可容纳550人同时就餐,暂定三年租赁价共计270000元/年,成交后需一次性付清。

1、承包人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2、承包人必须直接自行经营,不得二次转包或分包。

3、承包人必须在食堂内按照学校规定的范围进行经营。严禁超范围、超时间经营,所有经营食品必须是自己加工的熟食,不得经营烟、酒、生活用品、小食品、文具、水果、冷饮、瓶装(盒装)饮料、各类烘烤食品、四季豆、豆浆等。

4、承包人食堂饭菜价格和食量要符合阜发改价[2013]41号《关于调整学校学生食堂主要饭菜价格的通知》的要求。

5、承包人原料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阜教发[2017]46号《关于印发阜康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6、一个承包人只能承包经营一个餐厅。

7、承包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听从指挥,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承包人按期自觉缴纳水、电费,取暖费按照国家取暖收费标准收费,卫生费按照清运公司收费标准收费。

9、承包人须有经营餐饮服务经历和经验,该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经阜康市市场管理局食品监督部门量化分级评定为A级单位。曾从事过学校学生餐厅经营,具有丰富的学校餐厅经营管理经验,熟悉学校学生管理方法的承包人优先。

10、自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承包期为三年。

11、承包人如有违反以上原则,则视为违约,学校有权随时与承包人解除合作关系。

注:1、竞租人必须勘察现场,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取得现场勘查证明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实地踏勘: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7日

竞租登记时间: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7日

登记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组织时间:2018年9月28日12:00时(北京时间)

组织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咨询电话:****-***********-*******

注:请有意向的竞租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竞租登记。

采购单位意见: 中心主任签字:

采购单位负责人签字:

采购单位盖章:


2018年9月19日


标签: 清真 餐厅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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