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大院改性沥青路面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大院改性沥青路面招标公告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大院改性沥青路面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拟对下列工程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志伟 叶新宁
电 话:****-********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大院改性沥青路面采购项目
三、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09]5233
四、采购内容:大院改性沥青路面采购
五、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具备: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要求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4、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逐页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单位公章(如只加盖会计师事务所专用骑缝章的请带原件备查);
(3)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
5、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 必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2)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影印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影印件)。
8、投标人必须提供建造师市政一级资质证书及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影印件。
9、提供有效年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影印件。
10、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1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2、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3、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六、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招标采购文件在2010年3月5日至2010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公开发售,投标人可凭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有效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5、社保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6、建造师市政一级资质证书及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7、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验原件留复印件)8、法人身份证(影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1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人民币)/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设计图纸壹份押金3000元,除中标者不退外其余与投标保证金后一并退还。
本次招标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报名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0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0年3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信大酒店九楼小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本次采购组织现场踏勘。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联系电话:****-********,并确认招标答疑事宜,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代理机构: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丽
联系电话:****-********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进行质疑,可向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蒋依林,电话:****-********,传真:****-********。
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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