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警用直升机托管服务公示
特警警用直升机托管服务公示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公安局 | ||||||||||||
项目名称 | 特警警用直升机托管服务 | ||||||||||||
采购品目 | 服务类 | ||||||||||||
行业划分 | 航空运输业 | ||||||||||||
项目内容 | 我局于2013年、2016年先后向重庆通用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了两架恩斯特龙480B轻型直升机。目前,编号为50001、50002的直升机托管合同将分别将于2018年8月31日、11月30日到期,确需明确托管服务商。由于托管服务专业性、技术性强,且重庆本地无其他公司或单位具备该型号直升机的托管服务资质,符合市财政单一来源采购规定。 | ||||||||||||
采购预算 | ¥4,000,000.00 | ||||||||||||
供应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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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一是本次需托管的直升机是2013年、2016年向重庆本地企业重庆通用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购买,并一直由重庆本地企业重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是重庆本地唯一一家熟悉该机型和备有该机型常规配件的公司;二是直升机运行需要基地设施以及飞行、机务、保障等专业人员,我市目前仅重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具备运行托管条件;三是直升机需承担大量的空中反恐防暴、巡逻侦察等任务,任务艰巨,对直升机托管要求较高,采用本地企业托管服务方便、快捷,能更好地保障直升机一系列空中任务。综上,本次向重庆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采购警用直升机托管服务,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关于“因特殊业务工作,所需采购货物或货物有特别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的”规定。 |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18年9月20日- 2018年9月26日 | ||||||||||||
专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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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 | 经申请单位重庆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介绍及提供的资料了解到:申请单位拟采购的特警警用直升机托管服务。由于业务特殊且重庆通用航空公司是重庆地区唯一具有直升机运行、维修资质并能提供所使用直升机的具有资质的全套机组人员和保障运行的专业人员的专业公司。重庆通用航空公司曾为申请单位提供了3年以上托管服务,完全能满足申请单位的托管要求。因此专家组一致认为申请单位申请的特警警用直升机托管服务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同意其按照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流程进行采购。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邓伶桢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市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
财政部门单位名称 | 重庆市财政局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杨海涛 | ||||||||||||
财政部门联系人监督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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