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24亿元支持农业项目实施
自治区财政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24亿元支持农业项目实施
本报乌鲁木齐9月19日讯记者黑宏伟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财政下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24亿元,用于支持农业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适度规模经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休耕试点等农业项目。
据悉,这些农业项目包括:创建40个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整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试点,实现当季农田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支持88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112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45万亩等。
2018年自治区首度纳入全国休耕试点范围,试点面积10万亩。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的5000万元将用于支持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严重超采的和田地区和喀什地区开展冬小麦休耕试点,按照每亩500元的标准补贴农户原有作物种植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
此次下达的资金中,还包括向32个试点贫困县下达的涉农统筹整合资金15377万元,由贫困县集中用于脱贫攻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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