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后院地面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后院地面铺设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后院地面铺设工程

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招标委托,对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后院地面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后院地面铺设工程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

投资额:252815元元

资金来源:水区自筹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外省企业需携带进疆备案登记册;

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开工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开工日期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报名须知:报名时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投标人近三年业绩、外省企业需携带进疆备案登记册。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需检查原件)。

报名地点: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座20-F室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09月17日至2018年09月21日(每天10:30—19:00 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马漠涛****-*******138*****623

报名联系人:彭江丽****-*******131*****5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铺设 地面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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