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一标段);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二标段)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一标段);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二标段)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一至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徐海燕

地 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方法:****-********(电话),****-********(传真)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0261(ZB076)

项目名称: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一至二标段)

最高限价:一标段(海复片)金额为165.0404万元/年,二标段(东元片)金额为209.448万元/年(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时具有保洁服务、河道垃圾清理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http://ggzyjy.ntzw.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陈忠,联系电话:158*****130

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海复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一至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请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每个标段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二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备注:如果一个投标人参加二个标段投标的,只需提供一套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价格标应分标段分别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标段号(如:“一标段”、“二标段”)。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价格标”)。

6.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7.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5.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第一部分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第二部分 价格标

1.报价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第六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价格。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价应包括: 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报价应包括: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相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海复片)人民币3万元二标段(东元片)人民币 4万元(如投标单位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保证金须分标段办理银行汇票,并注明所投标段)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六、招标内容的概况:

(一)服务范围

一标段:海复片

镇村垃圾处理、沟河保洁、农路路肩管护、绿化养护、乱堆乱放整治、乱贴乱画清理等“六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主、次干道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冬季道路积雪及夏季暴雨淤泥清除等紧急事件的处理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为:

1. 原海复片8个村:季明、均里、北固、复南、垦牧、糖坊、清虎、搬场。

2.2条市级河道:

(1)蒿枝港(西至宋家店东至陆凤芝店);

(2)头兴港(南至通沙河北至蒿枝港)。

3.4条三级河:

(1)大撇滧河(南至富元镇北至蒿枝港);

(2)通海界河(西至中央镇东至小沙洪);

(3)通沙河(东至小沙洪西至向西100米南阳交界);

(4)小沙洪河(南至东兴镇北至蒿枝港)。

4.3条等级公路:

(1)苏221线(南至糖坊桥北至人民大桥);

(2)王海公路(东至东南中学西至志良交界);

(3)201线(南至人民路北至大洋桥)。

5.一个镇区:海复镇区(包括东南公寓、江州柳岸、海复园、铁路安置区、海复老车站周边及复兴街、富民街、菜场路、南北老街、镇政府等区域)。

二标段:东元片

镇村垃圾处理、沟河保洁、农路路肩管护、绿化养护、乱堆乱放整治、乱贴乱画清理等“六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主、次干道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冬季道路积雪及夏季暴雨淤泥清除等紧急事件的处理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为:

1.原东元片包括9个村:兴益、滨海、家禄、五圩、安东、桃洪、三圩、庙基、四堤。

2.2条市级河道岸坡:

(1)桃花洪河(南至通沙河北至桃花洪闸);

(2)蒿枝港(东至蒿枝港西至小沙洪河口)。

3.2条三级河:

(1)东元沿堤河(南至惠海公路北至四堤中心路);

(2)东元运输河(全段)

4.3条等级公路:

(1)东惠线(西至东元路口东至兴益东中心路);

(2)王海公路(西至东元路口东至东方河桥);

(3)临海公路(南至东方河桥北至蒿枝港大桥)。

5.1个镇区:东元镇区(包括海韵花苑小区)。

备注:因本次招标类别为服务项目,各投标人要充分掌握实际服务范围及要求。上述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内容可能不全面,各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勘踏现场,充分了解掌握服务内容和实际情况,根据招标需求仔细认真应标,若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作业模式及要求

一标段:海复片

1.海复片不设垃圾中转点,季明、均里、北固、糖坊四个村必须配备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规格:容量不少于3立方,后翻压缩式)。

2.其余4个村及镇区垃圾使用正三轮或电动三轮车辆直送海复镇垃圾中转站。

3.两辆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其余使用汽油正三轮的机动运输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

4.中标单位必须缴纳机动驾驶员的意外保险及第三者保险,必须缴纳所有劳务人员的意外保险,如有意外发生,中标单位负全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民事或其他责任。

二标段:东元片

1.东元片不设垃圾中转点,兴益、滨海、家禄、四堤、庙基、五圩六个村必须配备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规格:容量不少于3立方,后翻压缩式)。

2.其余3个村及镇区垃圾使用正三轮或电动三轮车辆直送海复镇垃圾中转站。

3.五辆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其余使用汽油正三轮的机动运输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

4.中标单位必须缴纳机动驾驶员的意外保险及第三者保险,必须缴纳所有劳务人员的意外保险,如有意外发生,中标单位负全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民事或其他责任。

七、考核细则

参照《启东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启东市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海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最新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考核细则。

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巡场、不定时暗访、月(季)末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以季度考核为经费决算依据。

(一)工作机制

中标方应建立健全的保洁队伍,选择思想好、能吃苦、肯负责的保洁人员,并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和制度、报酬,及时交纳保洁人员意外险。公司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有效,做到统一标识上岗,规范、文明、有序开展保洁工作,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完成镇村交办的台账。

1.与保洁员的保洁合同未签订或未交纳意外险的发现一起扣1000元,对保洁员的责任制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100元。

2.保洁人员因野蛮作业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发现一起扣100元,保洁人员未有标识上岗的发现一起扣100元。

3.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必须按照镇长效办要求及时上报,迟报的每次扣500元,未报的扣1000元。

4.镇村交办的台账、报表等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扣100元。

(二)河沟保洁

达到水面清(无生活垃圾、漂浮物、恶性水生植物)、水体清(水中无杂物、水质不恶化)、水系畅(无淤塞梗阻、无坝头坝梗);河坡、坝头无秸秆等柴草,无垃圾、废弃物等倾倒。

1.镇巡查时每发现一条乱插网簖的(公司提前上报的除外),扣200元。所有达到一级水质标准的横河、泯沟无恶性水生物(水花生、大面积蕰草、青苔、浮萍、水葫芦),无垃圾漂浮物,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打捞,发现一条有恶性水生物的,每条扣200元,有垃圾漂浮物的,按零星漂浮物、成片漂浮物、全覆盖漂浮物三个类别分别每处扣50元、100元、200元。

2.凡发现不洁三、四级河道的每条每次扣200元、成片的(包括网簖、坝头超过10㎡)每一条每次扣500元。

3.凡发现工业污染、有毒害物质、畜禽粪便排入河内影响污染环境的,不及时向镇长效办汇报的每发现一起1000元。

4.交通主干道(省道、县道)沿线两侧的泯沟及三、四级河道有生活垃圾漂浮物和水花生、野茭白等恶性水生植物(10㎡以下)每条每次扣500元,成片的超过(10㎡)每条每次扣1000元。

5.河坡、坝头无生产、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100元。

6.河坡、坝头无建筑垃圾、废弃物,发现一处扣500元。

7.镇属三级河管护:河道内无恶性水生物、无垃圾漂浮物、发现乱插网簖、围网、摇网、地笼等捕捞设施不及时汇报的,有一处扣200元;岸坡上无任何垃圾堆,发现一处扣200元。

(三)垃圾处置

日常运转正常、环卫设施齐全、集中清运规范、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村容村貌整洁。

1.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得隔天作业(由于中转站无法转运的情况除外),垃圾箱周边及道路两侧视线内无零星垃圾、垃圾小堆、垃圾堆场。如发现隔天作业的,每一次扣承包金500元,一个月发现2次的,扣承包金2000元,如发现零星垃圾的,每一处扣50元,暴露垃圾堆的每一处扣100元,暴露垃圾堆场的每一处扣200元。

2.主干道(省道、县道)沿线,凡发现暴露垃圾的每处扣100元、暴露垃圾堆每处扣500元。纵向农村公路发现生产垃圾堆每处扣100元,发现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堆的每处扣200元。

3.农村生活垃圾应无害化处理,凡发现暴露垃圾堆场的每处扣500元,发现垃圾填埋坑的,每处扣200元,发现垃圾焚烧痕迹的每处扣100元。

4.等级公路日常管护:公路两侧埭口、绿化带内无零星垃圾、垃圾堆,发现一处零星垃圾(连续长度超过50米)扣50元,有垃圾堆的发现一处扣200元。

(四)农路管护

达到路基无沉陷、路面平整无坑槽、路肩草坪无杂草、边坡坚固无冲沟、排水畅通无积水、路树种植无缺株、构造完好无隐患、沿线设施无盲区、安全畅通无险段。具体标准参照市农路办养护标准执行。

1.发现马路冲沟及时就地取土修复、路肩落差大需要取土运土各由村里运到现场,由保洁公司及时补差平整好。

2.路面有打谷晒场或其他堆积物每处扣50元。

3.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未及时上报的每处扣20元。

4.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影响美观的,不及时处置的每处扣50元,遗失不报每处扣100元。

5.农村公路绿化养护不到位,路肩红叶石楠及其他绿化树木防病治虫、涂白整枝没有应季完成的(涂白及治虫所用的石灰及农药由村负责),每条路每次扣5000元;树木上缠绕物清理不到位扣100元,管护不到位造成树木死亡的按树木采购价赔偿。

(五)乱堆乱放整治

达到农村道路两侧(含泯头) 无秸秆等柴草、杂物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集镇、街道无杂物、建筑垃圾乱堆乱放。

农村道路两侧无杂物、秸秆等柴草乱堆乱放,视线范围内杂物、秸秆等柴草堆放整齐,发现乱堆乱放的,每处扣100元。

(六)乱贴乱画清理

及时清除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和破损广告,粉刷清除围墙及房屋等建筑物上乱写乱画的小广告和陈旧的广告,清除过路和农路两侧的破损横幅广告。发现乱贴乱画或破损横幅广告未清除的每处扣50元。

(七)镇区日常管理

镇区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至少配备2名全天候保洁员,做到零星垃圾随产随清(一般从产生到清理不超过30分钟)。镇区街面保持整洁干净,无乱贴乱画、无破旧横幅,如发现全天候保洁不到位的,每一处扣50元,垃圾日产日清不到位的每处扣100元,小广告不及时清理的每处扣50元。

(八)其他考核

1.涉及中标单位责任范围的在南通市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1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启东市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5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镇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300元,为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

2.12345公共服务热线或媒体涉及中标单位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在当月考核中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3.上级领导在视察过程中涉及中标单位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4.村委会反映承包人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5.市年度考核结果为全市第1名奖励2万元,年度考核全市2—3名奖励1万元,年度考核全市最后一名扣款2万元,扣款部分从当年最后一季度经费中扣除。

6.连续两次在市季度考核中列全市最后一名的或在市年度考核列全市最后一名的,承包合同终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按海复镇人民政府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所有损失由承包方自已负责。

八、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九、合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工作。如中标人在一年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采购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后四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不再重新招标。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增量部分由采购人负责。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将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后一年度合同;如果中标人没有达到合同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内终止合同。

十、管理要求:

1.承包人必须做到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员工健康文明。

2.保洁服务必须达到常态化和长效化。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装上岗(保洁服、帽子),如发现作业人员不按要求着装的,有一人扣100元/次。

4.岗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区域环境保洁服务常态化和长效化的要求。建立保洁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报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对保洁人员的工资做到按月或按季打卡发放,同时要建立工资发放台帐,如保洁人员需要作临时调整的,承包方必须第一时间向发包方通报人员调整情况,便于发包方平时督查。

5.中标单位对六位一体的工作都详尽的分工,每天有督查、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并有相关可行的责任制、奖罚制。没有具体措施的或措施不落实的,发包方在承包金中按月扣除2000元。

6.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业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执行,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7.承包人必须服从市、镇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并认真执行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切实按照市镇两级政府的要求实施具体工作,如不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视问题的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8.发包人如因工作需要开展突击整治等活动的,承包人必须服从安排,并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突击任务。承包人不及时整改的发包方有权临时召集其他人处置,处置费用在承包人承包费中扣除。

9.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投入正常的保洁服务,确保运行正常。

10.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公室或启东市河长制办公室的鉴定结果为准。

十一、其他

1.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运等环境长效管理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后,中标人应在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后及时组织施工,如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两日后仍未开工,视作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5.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承包人投保内容:按规定必须投保的强制性保险。(如意外人身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若承包人未按规定投保,发包人则按应投保金额的五倍给予罚款,罚款从每季资金拨付中扣除。

6.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保洁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如未满6个月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如超过6个月的扣发当季合同内承包费。

7.其他事项:

(1)保洁所需的设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自备安排。其设备使用费纳入承包价款。

(2)承包人的总报价为本工程所包含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3)发包人对承包人保洁工程的工作质量评定考核,每次考核情况发包人以书面、照片形式进行备案记录。

(4)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作业要求着工作服,并佩戴胸卡,河道保洁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及严格遵守水上作业的安全保障规定,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

(5)保洁工程要文明管护,规范有序。

(6)承包人要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工、严密组织、责任到位、安全到位。

(7)承包人在承包合同期满后,因发包人特别原因需延续保洁期,承包人应配合完成,此期间保洁经费按原年投标金额折天计算,按实结算或签订延续合同。

(8)承包人若拖欠保洁工工资,给予承包人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停止其在本镇投标准入资格五年的处罚。

(9)承包人须为保洁人员办理保险、配备统一救生设施及服饰等。发生意外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十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条件:

1.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资金总额为一个年度的承包费;

2.整治经费分4次拨款,每季度考核后延后两个月拨付一次,每次以合同管护金额的25%为基数根据考核结果及奖罚结果结算后拨付,第四次拨款按年度考核结果决算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在市考核二组中,列季度考核第1名的,奖励2万元;列季度考核第2名的,奖励1.5万元;列季度考核第3名的,奖励1万元;列季度考核第4名的,不扣不奖;列季度考核第5名的,扣1万元;列季度考核第6名的,扣1.5万元;列季度考核第7名的,扣2万元。

4.日常督查扣款与市季度排名奖惩按季度结算发放。

5.承包人必须按与员工合同约定按时发放工资,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在绩效服务款项中抵扣,并取消承包方续签合同资格或终止合同。

十三、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有效报价相同时,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也将依法重新招标。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二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二个标段的投标,则只能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前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下一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得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二)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 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 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七、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3%,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服务期满后,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并办理正常交接后30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5.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8.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采购两辆符合下列要求的垃圾清运车:上装箱体容积3立方米,云内102马力国五发动机,轴距2800mm,5档变速箱,4吨后桥,140直通大梁,6150-16轮胎,气刹,原厂方向助力ABS,原厂空调,箱体厚度边4底4,压缩垃圾车含油缸高压油管,多路阀和油泵,带压缩推板,带翻转机构,挂国标240L-120L塑料垃圾桶,带污水箱,带西门子PLC一键式操作,根据垃圾不同、箱体不同,可装40-80只桶,可上蓝牌,附车随带正规增值税发票备案。每辆车必须安装好GPS定位系统。

9.中标单位必须配备15辆自卸式0.5吨电瓶三轮车。

10.中标后7天内与发包方签订好承包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好30天内配齐标书中要求的车辆及设备,如达不到发包方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1.本轮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承包方每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考核验收,承包方如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完成任务的,提出三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标段)

服务范围:

一标段:海复片

镇村垃圾处理、沟河保洁、农路路肩管护、绿化养护、乱堆乱放整治、乱贴乱画清理等“六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主、次干道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冬季道路积雪及夏季暴雨淤泥清除等紧急事件的处理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为:

1. 原海复片8个村:季明、均里、北固、复南、垦牧、糖坊、清虎、搬场。

2.2条市级河道:

(1)蒿枝港(西至宋家店东至陆凤芝店);

(2)头兴港(南至通沙河北至蒿枝港)。

3.4条三级河:

(1)大撇滧河(南至富元镇北至蒿枝港);

(2)通海界河(西至中央镇东至小沙洪);

(3)通沙河(东至小沙洪西至向西100米南阳交界);

(4)小沙洪河(南至东兴镇北至蒿枝港)。

4.3条等级公路:

(1)苏221线(南至糖坊桥北至人民大桥);

(2)王海公路(东至东南中学西至志良交界);

(3)201线(南至人民路北至大洋桥)。

5.一个镇区:海复镇区(包括东南公寓、江州柳岸、海复园、铁路安置区、海复老车站周边及复兴街、富民街、菜场路、南北老街、镇政府等区域)。

二标段:东元片

镇村垃圾处理、沟河保洁、农路路肩管护、绿化养护、乱堆乱放整治、乱贴乱画清理等“六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主、次干道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冬季道路积雪及夏季暴雨淤泥清除等紧急事件的处理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为:

1.原东元片包括9个村:兴益、滨海、家禄、五圩、安东、桃洪、三圩、庙基、四堤。

2.2条市级河道岸坡:

(1)桃花洪河(南至通沙河北至桃花洪闸);

(2)蒿枝港(东至蒿枝港西至小沙洪河口)。

3.2条三级河:

(1)东元沿堤河(南至惠海公路北至四堤中心路);

(2)东元运输河(全段)

4.3条等级公路:

(1)东惠线(西至东元路口东至兴益东中心路);

(2)王海公路(西至东元路口东至东方河桥);

(3)临海公路(南至东方河桥北至蒿枝港大桥)。

5.1个镇区:东元镇区(包括海韵花苑小区)。

备注:因本次招标类别为服务项目,各投标人要充分掌握实际服务范围及要求。上述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内容可能不全面,各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勘踏现场,充分了解掌握服务内容和实际情况,根据招标需求仔细认真应标,若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考核细则

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巡场、不定时暗访、月(季)末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以季度考核为经费决算依据。

(一)工作机制

中标方应建立健全的保洁队伍,选择思想好、能吃苦、肯负责的保洁人员,并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和制度、报酬,及时交纳保洁人员意外险。公司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有效,做到统一标识上岗,规范、文明、有序开展保洁工作,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完成镇村交办的台账。

1.与保洁员的保洁合同未签订或未交纳意外险的发现一起扣1000元,对保洁员的责任制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100元。

2.保洁人员因野蛮作业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发现一起扣100元,保洁人员未有标识上岗的发现一起扣100元。

3.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必须按照镇长效办要求及时上报,迟报的每次扣500元,未报的扣1000元。

4.镇村交办的台账、报表等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扣100元。

(二)河沟保洁

达到水面清(无生活垃圾、漂浮物、恶性水生植物)、水体清(水中无杂物、水质不恶化)、水系畅(无淤塞梗阻、无坝头坝梗);河坡、坝头无秸秆等柴草,无垃圾、废弃物等倾倒。

1.镇巡查时每发现一条乱插网簖的(公司提前上报的除外),扣200元。所有达到一级水质标准的横河、泯沟无恶性水生物(水花生、大面积蕰草、青苔、浮萍、水葫芦),无垃圾漂浮物,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打捞,发现一条有恶性水生物的,每条扣200元,有垃圾漂浮物的,按零星漂浮物、成片漂浮物、全覆盖漂浮物三个类别分别每处扣50元、100元、200元。

2.凡发现不洁三、四级河道的每条每次扣200元、成片的(包括网簖、坝头超过10㎡)每一条每次扣500元。

3.凡发现工业污染、有毒害物质、畜禽粪便排入河内影响污染环境的,不及时向镇长效办汇报的每发现一起1000元。

4.交通主干道(省道、县道)沿线两侧的泯沟及三、四级河道有生活垃圾漂浮物和水花生、野茭白等恶性水生植物(10㎡以下)每条每次扣500元,成片的超过(10㎡)每条每次扣1000元。

5.河坡、坝头无生产、生活垃圾,发现一处扣100元。

6.河坡、坝头无建筑垃圾、废弃物,发现一处扣500元。

7.镇属三级河管护:河道内无恶性水生物、无垃圾漂浮物、发现乱插网簖、围网、摇网、地笼等捕捞设施不及时汇报的,有一处扣200元;岸坡上无任何垃圾堆,发现一处扣200元。

(三)垃圾处置

日常运转正常、环卫设施齐全、集中清运规范、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村容村貌整洁。

1.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得隔天作业(由于中转站无法转运的情况除外),垃圾箱周边及道路两侧视线内无零星垃圾、垃圾小堆、垃圾堆场。如发现隔天作业的,每一次扣承包金500元,一个月发现2次的,扣承包金2000元,如发现零星垃圾的,每一处扣50元,暴露垃圾堆的每一处扣100元,暴露垃圾堆场的每一处扣200元。

2.主干道(省道、县道)沿线,凡发现暴露垃圾的每处扣100元、暴露垃圾堆每处扣500元。纵向农村公路发现生产垃圾堆每处扣100元,发现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堆的每处扣200元。

3.农村生活垃圾应无害化处理,凡发现暴露垃圾堆场的每处扣500元,发现垃圾填埋坑的,每处扣200元,发现垃圾焚烧痕迹的每处扣100元。

4.等级公路日常管护:公路两侧埭口、绿化带内无零星垃圾、垃圾堆,发现一处零星垃圾(连续长度超过50米)扣50元,有垃圾堆的发现一处扣200元。

(四)农路管护

达到路基无沉陷、路面平整无坑槽、路肩草坪无杂草、边坡坚固无冲沟、排水畅通无积水、路树种植无缺株、构造完好无隐患、沿线设施无盲区、安全畅通无险段。具体标准参照市农路办养护标准执行。

1.发现马路冲沟及时就地取土修复、路肩落差大需要取土运土各由村里运到现场,由保洁公司及时补差平整好。

2.路面有打谷晒场或其他堆积物每处扣50元。

3.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未及时上报的每处扣20元。

4.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影响美观的,不及时处置的每处扣50元,遗失不报每处扣100元。

5.农村公路绿化养护不到位,路肩红叶石楠及其他绿化树木防病治虫、涂白整枝没有应季完成的(涂白及治虫所用的石灰及农药由村负责),每条路每次扣5000元;树木上缠绕物清理不到位扣100元,管护不到位造成树木死亡的按树木采购价赔偿。

(五)乱堆乱放整治

达到农村道路两侧(含泯头) 无秸秆等柴草、杂物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集镇、街道无杂物、建筑垃圾乱堆乱放。

农村道路两侧无杂物、秸秆等柴草乱堆乱放,视线范围内杂物、秸秆等柴草堆放整齐,发现乱堆乱放的,每处扣100元。

(六)乱贴乱画清理

及时清除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和破损广告,粉刷清除围墙及房屋等建筑物上乱写乱画的小广告和陈旧的广告,清除过路和农路两侧的破损横幅广告。发现乱贴乱画或破损横幅广告未清除的每处扣50元。

(七)镇区日常管理

镇区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至少配备2名全天候保洁员,做到零星垃圾随产随清(一般从产生到清理不超过30分钟)。镇区街面保持整洁干净,无乱贴乱画、无破旧横幅,如发现全天候保洁不到位的,每一处扣50元,垃圾日产日清不到位的每处扣100元,小广告不及时清理的每处扣50元。

(八)其他考核

1.涉及中标单位责任范围的在南通市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1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启东市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5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镇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300元,为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

2.12345公共服务热线或媒体涉及中标单位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在当月考核中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3.上级领导在视察过程中涉及中标单位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4.村委会反映承包人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5.市年度考核结果为全市第1名奖励2万元,年度考核全市2—3名奖励1万元,年度考核全市最后一名扣款2万元,扣款部分从当年最后一季度经费中扣除。

6.连续两次在市季度考核中列全市最后一名的或在市年度考核列全市最后一名的,承包合同终止,承包人须无条件按海复镇人民政府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所有损失由承包方自已负责。

三、作业模式及要求

一标段:海复片

1.海复片不设垃圾中转点,季明、均里、北固、糖坊四个村必须配备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规格:容量不少于3立方,后翻压缩式)。

2.其余4个村及镇区垃圾使用正三轮或电动三轮车辆直送海复镇垃圾中转站。

3.两辆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其余使用汽油正三轮的机动运输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

4.中标单位必须缴纳机动驾驶员的意外保险及第三者保险,必须缴纳所有劳务人员的意外保险,如有意外发生,中标单位负全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民事或其他责任。

二标段:东元片

1.东元片不设垃圾中转点,兴益、滨海、家禄、四堤、庙基、五圩六个村必须配备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规格:容量不少于3立方,后翻压缩式)。

2.其余3个村及镇区垃圾使用正三轮或电动三轮车辆直送海复镇垃圾中转站。

3.五辆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其余使用汽油正三轮的机动运输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资格。

4.中标单位必须缴纳机动驾驶员的意外保险及第三者保险,必须缴纳所有劳务人员的意外保险,如有意外发生,中标单位负全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民事或其他责任。

四、服务质量标准

根据《启东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启东市农村河道长效保洁考核办法》及《吕四港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保洁服务质量必须达到:

1.垃圾收集与清运:

现有的农村埭路垃圾桶由中标方继续使用,中标人根据各村的情况配足农村埭路垃圾桶和其它相关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沿途不得洒落滴漏。生产、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运送至各村指定的场所。定期对垃圾桶及其它环卫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垃圾房及周边环境整洁。

做好巡查、整改记录,相关资料及时报备。做好市、镇、村三级督查中,存在问题照片的整改、反馈。整改时不允许覆土、焚烧。

2.水环境整治:

一二级河道岸坡整洁,无各类垃圾、枯草、树枝、杂物等堆放。秸秆禁烧期间河道内无秸秆。

三四级河道保持水面清洁,河道内无水花生、浮萍、蕰草、青苔等恶性水生物;水面无漂浮杂物,河中间无芦苇、野茭白等阻水物;河坡整洁,无各类垃圾杂物。

大田泯沟水面整洁,河道内无水花生、浮萍、蕰草、青苔等恶性水生物;水面无漂浮杂物,河中间无芦苇、野茭白等阻水物;岸坡整洁,无各类垃圾杂物。

宅垅泯沟水面无水花生、浮萍、蕰草、青苔等恶性水生物;水面无漂浮杂物,河中间无芦苇、野茭白等阻水物;岸坡整洁,无各类垃圾杂物。

在镇村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下,清理所有河道内的网簖、地笼、鸡鸭棚舍等阻水设施。

做好河道管护公示牌的维护,发现倒伏、歪斜的应当及时扶正,发现有失踪、损坏的应当及时上报并记录在台账资料中。

按要求做好河道管护系统的更新,杜绝出现红色、黄色以及紫色的点位。根据市河长办要求,做好各项台帐资料。

3.农路(农桥)管护、绿化养护:

路面(桥面)整洁,排水畅通,无垃圾、抛洒物及打谷晒场;路肩50cm范围内无种植物,路肩高差小于5cm;沿线视线范围内整洁有序。

发现水泥路面有裂纹、破损、热毁、抽空,桥梁的桥面损坏、栏杆断裂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以及道路两侧路名牌、警示桩等交通标识损坏、歪斜、被遮挡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警示措施并上报,同时记录在相关台帐资料。

现有农路路肩绿化养护(道路两侧各一行,部分农路有乔木、灌木相间)以及补植后绿化的修剪(高度为80cm左右,侧边不得超过水泥路边)、涂白、治虫、扶正。公共区域杂草清理。

做好市农路办要求的相关台帐资料,包括一桥一档,一路一档。

4.乱堆乱放清理(家前屋后清理)

农路及公路沿线两侧宅前屋后杂物、柴草堆放整齐,沟头、坝头、岸坡等视野范围内无杂物、无柴草堆放;废旧物品收购点周边环境整洁,围挡外无杂物等堆放。

5.乱贴乱画清理

所有道路沿线电杆无非标广告、无违规医疗广告,无破损广告布、宣传横幅;农户墙面、围墙上无小广告。

五、合同期限

服务期五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轮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承包方每年必须接受发包方的考核验收,承包方如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完成任务的,提出三次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中止合同。

六、管理要求

1.承包人必须做到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员工健康文明。

2.保洁服务必须达到常态化和长效化。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装上岗(保洁服、帽子),如发现作业人员不按要求着装的,有一人扣100元/次。

4.岗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区域环境保洁服务常态化和长效化的要求。建立保洁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报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对保洁人员的工资做到按月或按季打卡发放,同时要建立工资发放台帐,如保洁人员需要作临时调整的,承包方必须第一时间向发包方通报人员调整情况,便于发包方平时督查。

5.中标单位对六位一体的工作都详尽的分工,每天有督查、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并有相关可行的责任制、奖罚制。没有具体措施的或措施不落实的,发包方在承包金中按月扣除2000元。

6.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业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执行,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7.承包人必须服从市、镇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并认真执行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切实按照市镇两级政府的要求实施具体工作,如不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视问题的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8.发包人如因工作需要开展突击整治等活动的,承包人必须服从安排,并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突击任务。承包人不及时整改的发包方有权临时召集其他人处置,处置费用在承包人承包费中扣除。

9.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投入正常的保洁服务,确保运行正常。

10.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公室或启东市河长制办公室的鉴定结果为准。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付款说明:

1.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资金总额为一个年度的承包费;

2.整治经费分4次拨款,每季度考核后延后两个月拨付一次,每次以合同管护金额的25%为基数根据考核结果及奖罚结果结算后拨付,第四次拨款按年度考核结果决算后,一次性付清。结算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在市考核二组中,列季度考核第1名的,奖励2万元;列季度考核第2名的,奖励1.5万元;列季度考核第3名的,奖励1万元;列季度考核第4名的,不扣不奖;列季度考核第5名的,扣1万元;列季度考核第6名的,扣1.5万元;列季度考核第7名的,扣2万元。

4.日常督查扣款与市季度排名奖惩按季度结算发放。

5.履约保证金在整个合同服务期期满后,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并办理正常交接后30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6.乙方必须按与员工合同约定按时发放工资,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在绩效服务款项中抵扣,并取消承包方续签合同资格或终止合同。

九、管理要求:

1.承包人必须做到内部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员工健康文明。

2.保洁服务必须达到常态化和长效化。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着装上岗(保洁服、帽子),如发现作业人员不按要求着装的,有一人扣100元/次。

4.岗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本区域环境保洁服务常态化和长效化的要求。建立保洁人员基本情况信息,报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对保洁人员的工资做到按月或按季打卡发放,同时要建立工资发放台帐,如保洁人员需要作临时调整的,承包方必须第一时间向发包方通报人员调整情况,便于发包方平时督查。

5.中标单位对六位一体的工作都详尽的分工,每天有督查、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并有相关可行的责任制、奖罚制。没有具体措施的或措施不落实的,发包方在承包金中按月扣除2000元。

6.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业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执行,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7.承包人必须服从市、镇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并认真执行相关的考核管理办法。切实按照市镇两级政府的要求实施具体工作,如不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视问题的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8.发包人如因工作需要开展突击整治等活动的,承包人必须服从安排,并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突击任务。承包人不及时整改的发包方有权临时召集其他人处置,处置费用在承包人承包费中扣除。

9.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二日内投入正常的保洁服务,确保运行正常。

10.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公室或启东市河长制办公室的鉴定结果为准。

十、其他

1.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运等环境长效管理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及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后,中标人应在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后及时组织施工,如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两日后仍未开工,视作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5.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承包人投保内容:按规定必须投保的强制性保险。(如意外人身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若承包人未按规定投保,发包人则按应投保金额的五倍给予罚款,罚款从每季资金拨付中扣除。

6.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保洁过程中违背合同规定的,如未满6个月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如超过6个月的扣发当季合同内承包费。

7.其他事项:

(1)保洁所需的设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自备安排。其设备使用费纳入承包价款。

(2)承包人的总报价为本工程所包含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3)发包人对承包人保洁工程的工作质量评定考核,每次考核情况发包人以书面、照片形式进行备案记录。

(4)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作业要求着工作服,并佩戴胸卡,河道保洁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及严格遵守水上作业的安全保障规定,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

(5)保洁工程要文明管护,规范有序。

(6)承包人要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工、严密组织、责任到位、安全到位。

(7)承包人在承包合同期满后,因发包人特别原因需延续保洁期,承包人应配合完成,此期间保洁经费按原年投标金额折天计算,按实结算或签订延续合同。

(8)承包人若拖欠保洁工工资,给予承包人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停止其在本镇投标准入资格五年的处罚。

(9)承包人须为保洁人员办理保险、配备统一救生设施及服饰等。发生意外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8.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采购两辆符合下列要求的垃圾清运车:上装箱体容积3立方米,云内102马力国五发动机,轴距2800mm,5档变速箱,4吨后桥,140直通大梁,6150-16轮胎,气刹,原厂方向助力ABS,原厂空调,箱体厚度边4底4,压缩垃圾车含油缸高压油管,多路阀和油泵,带压缩推板,带翻转机构,挂国标240L-120L塑料垃圾桶,带污水箱,带西门子PLC一键式操作,根据垃圾不同、箱体不同,可装40-80只桶,可上蓝牌,附车随带正规增值税发票备案。每辆车必须安装好GPS定位系统。

9.中标单位必须配备15辆自卸式0.5吨电瓶三轮车。

10.中标后7天内与发包方签订好承包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好30天内配齐标书中要求的车辆及设备,如达不到发包方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十一、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通用条款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行业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双方有关本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违约条款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发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台风、地震、洪水、冰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启东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甲方:乙方:

名称:(印章)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承 诺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0261(ZB076)的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标段)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耗材、机械费、运输费、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管理费、安全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服务的全部工作。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被贵方退还。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认为你们根据评分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7.我们同意中标人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信地址:

单位:邮 编:电话:

传真:联系人: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年月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0261(ZB076)的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标段)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为Z********0261(ZB076)的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标段)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Z********0261(ZB076)

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月度服务费(小写/年)

年度服务费(小写/年)

备注

1

启东市海复镇环境综合整治及日常长效管理项目( 标段)

1

总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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