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显示屏2招标公告
户外广告显示屏2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户外广告显示屏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舞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户外广告显示屏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舞财采购[2018]第85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325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LED显示屏;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交货地点:舞钢市境内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拟派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与供应商之间签有劳动合同,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真实性的权利);
3.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8、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5年1月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15、2016、2017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有有效二维码,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0、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网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投标人请按第三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 9 月 21 日—2018年 9 月 28 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5: 00~18:00时(北京时间,不含双休及法定节假日),到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第三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按先后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舞钢市垭口市场街西段
联 系 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50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
邮 箱:sdlxdhn@163.com
2018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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