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海域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跟踪监测及施工期环境监理项目(第二次)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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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已由
温州市洞头区发改局以
洞发改固〔2018〕31号文件批准建设,设,招标人为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_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对该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跟踪监测或施工期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位于温州市洞头区本岛与状元岙岛之间,起点为洞头岛供水总管(洞头加压泵站出水总管接出),管道穿越海中湖后登陆状元岙南片,终点为元觉岛77省道洞头复线与海景路交叉口。海域段总长度3068m,施工期约为10个月。工程施工期间需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跟踪监测和施工期环境监理,本招标项目即为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海域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跟踪监测及施工期环境监理项目。
2.2 招标范围
1)根据工程具体施工工期安排,组织人员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对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理,并编制《温州市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海域段)环境监理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审查;
2)根据《温州市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海域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相关海洋环境主管单位的环境管理要求,开展项目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并编制《温州市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海域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跟踪监测专题报告》,通过相关主管单位的技术审查。
2.3服务期和阶段性成果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后60日内,组织人员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编制完成并提交《温州市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海域段)环境监理报告》;
2)合同签订之日起,在工程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后组织人员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正常运营1年后,完成跟踪监测工作,编制完成并提交《温州市洞头区元觉片引供水工程(海域段)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报告》。
3)协助招标方完成以上各专题报告主管部门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意见,分别在规定的1个月期限内完成报告修改,提交最终工作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体质量、海洋生物生态调查(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游泳动物)等。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要求提供2018年1月份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其他要求:自2008年1月1日【以海洋环境监测报告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海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7日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自主报名(1.已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可以直接使用其账号登陆温州市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进行报名;2.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资料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区分网(网址:http://60.190.82.148/dtcms/)”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0月
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新城二期新便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供在“洞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上打印的投标报名回单,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温州市洞头区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陈工联 系 人:
林工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