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阎良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阎良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阎良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DDL-【2018】045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阎良区延安路六号
联系人:唐德祥
电话:137*****17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B2座10楼
联系人:李鑫
电话:***-********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概况:(一)项目建设内容阎良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2.889亩(其中净用地面积26.715亩,绿地范围3.902亩,道路范围12.272亩),总建筑面积335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80平方米,包括门诊住院综合楼、后勤辅助楼以及其他建筑。地下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包括人防面积1055.2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48,建筑密度27.3%,绿地率35.2%,拟设置中医医院普通住院床位数300张,其中综合楼住院部床位200张,综合楼康复中心床位100张,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20余个,并建立ICU、CCU、中心供氧、肾透析、高压氧舱、疾病救治中心、急救中心等一系列的急诊急救系统。本项目建设内容具体以《阎良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二)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1516.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984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676.72万元。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2482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24.00万元,预备费1689.0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竣工决算审计为准。(三)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本项目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合资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公司自行运营范围为医院老楼200张医养结合床位的运营,中医院新楼物业服务(包括保洁、安保、消防监控、各类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超市、食堂、停车场的运营。中医医院日常医疗服务由阎良区中医医院负责。项目公司就提供的运营维护服务获得医养结合业务收入、以及中医院物业、超市、食堂、停车运营收入,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项目公司缺口补助;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项目移交结束后,在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良好的前提下,政府方优先选择项目公司继续运营;或者项目公司在质保及其它相关义务完成后予以清算。(四)投融资结构本项目总投资31516.7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301.9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0%;银行融资20614.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5.4%;专项资金补助(支持方式:无偿资助)46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6%。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要求。专项资金补助为无偿资助,若建设期专项资金补助到账金额、时间有变化,则项目公司根据实际到账的专项资金调整项目融资。(五)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六)回报机制阎良区中医医院迁建PPP项目的资产所有权为政府所有,由于医院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建议医院日常的医疗服务仍由阎良区中医医院负责。本PPP项目中,项目公司自行运营范围为医院老楼200张医养结合床位的运营,中医院新楼物业服务(包括保洁、安保、消防监控、各类电气设备的维修管理)、超市、食堂、停车场的运营。本项目有部分稳定经营性收益来源,因此将“可行性缺口补助”作为本项目的回报机制,即通过政府财政预算支出和使用者付费作为项目公司的收入来源,进而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从运营开始到合作期满(15年),由政府逐年对项目公司进行补贴。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当年可用性付费+当年运营维护成本×(1+合理利润率)-当年使用者付费。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医疗卫生领域
采购预算:********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1.1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1.2申请人必须具备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建设能力和运营能力。(1)申请人需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2.5亿元的授信证明,同时具备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函(授信证明和贷款意向函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一百八十天内须有效)。若申请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身资料为准。(2)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需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满足)。(3)申请人需运营单位提供养老机构或康复医院运营业绩至少一个(运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政府相关批文等)(若为联合体,需联合体成员中运营方满足)。2、信誉要求2.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即可);2.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3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企业2018年1月至今缴纳的完税证明材料、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及其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3、其他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3.3未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3家。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任一方在项目公司中均需出资并占股,实际以项目合同为准。注:(1)以上内容如无特殊说明,视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需满足;(2)以上内容如港、澳、台地区注册企业无法提供,可提供同类效用证明材料。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八、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开始时间:2018-09-21 09:00:00
2、发售截止时间:2018-09-28 17:00:00
3、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B2座10楼
4、文件售价:300.00元/每包
九、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18 14:00:00
开标时间:2018-10-18 14:00:00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B2座10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友谊东路支行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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