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厂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垃圾焚烧发电厂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8-104003ZXY22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风机设备采购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将被邀请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风机设备采购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2、 招标编号:0708-104003ZXY221
3、 工程概况:
武汉市江北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位于武汉市东西湖新沟镇,地处新沟八队,位于武汉市世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二期扩建的控制用地范围内。场地西临惠安大道,东侧紧靠现有世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北侧与世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厂房相邻。场地开阔、地势平坦,地质情况较好。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x22MW次高压中温凝汽式机组,配2x500吨/日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工程一次建成。工程以新建一回110kV电压出线上网,一回10kV电压出线作为厂用备用电源,二回线路均接入约4公里以外的110kV荷包湖变电站。
4、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风机,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5、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 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
3) 投标人至少有一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全厂垃圾焚烧量不低于1000t/d,焚烧炉单炉处理量400t/d以上)鼓引风机的投产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
4) 2008年,投标人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5) 投标人应具有ISO质量保证体系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报名:
1) 报名时间: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12:00时止;
2) 报名地点: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3) 联系人:白先生 董小姐
联系方式:****-******** ********
4)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7、资格预审材料递交时间:2010年2月10日17:00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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