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厂渣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垃圾焚烧发电厂渣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708-104003ZXY222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渣吊设备采购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将被邀请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渣吊设备采购招标(以下简称“项目”)
2、 招标编号:0708-104003ZXY222
3、 工程概况:
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厂址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本工程配置处理能力500t/d的机械式炉排炉2台,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t。
该垃圾焚烧发电厂装备2台设计额定处理能力为30t/h/台的电动双梁桥式液压抓斗起重机(简称渣吊)。
4、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渣吊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5、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2) 2003年12月01日至今,投标人应满足下述①至④项中的任意一项业绩要求:
① 具有2台8t-3m3及以上规格的渣吊的订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具有2台8t-3m3及以上规格的渣吊的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用户证明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投运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
③ 具有3台6.3t-2.5m3及以下规格的渣吊的订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具有3台6.3t-2.5m3及以下规格的渣吊的运行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用户证明须注明业主名称、规模、投运时间、同类型设备的规格/型号和业主的联系方式)
3) 投标人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且其明细表中所列具体设备的类型、级别、性式、型号/参数涵盖招标方所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
4) 投标人应具有ISO质量保证体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报名:
1) 报名时间: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12:00时止;
2) 报名地点: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3) 联系人:白先生 董小姐
联系方式:****-******** ********
4)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7、资格预审材料递交时间:2010年2月10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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