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铁路公司深圳地铁12号线赤湾停车场主被动防护网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八局铁路公司深圳地铁12号线赤湾停车场主被动防护网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
水电八局铁路公司深圳地铁12号线赤湾停车场主被动防护网采购项目采购函
采购编号:POWERCHINA-0108-18224
各投标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施工总承包场段一工区项目(赤湾停车场)拟采购主动防护网及被动防护网一批用于本项目工程施工,特向贵公司发布本询价采购函,望贵公司给予复函。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主动防护网 | 钢丝直径3mm,网孔65mm,锚杆3*6米梅花配置,直径25mm,长度3米 | 平方米 | 115422 | |
2 | 被动防护网 | D0/08/200型菱形钢绳网 | 平方米 | 5000 | |
合计 | 120422 |
1.1交货时间2018年10月~2019年11月30日(分批次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报价人不得因此向询价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2交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施工总承包场段一工区项目经理部指定卸货地点。
1.3报价:合同价格为货物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含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价款、管理费、利润、税费、售后服务费、申报验收等费用;
(2)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等费用;
(3)货物的试验、检验、安装、测试、调试等费用;
二、技术质量要求2.1本次招标的主被动防护网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施工总承包场段一工区项目设计规范的要求。参数:主动防护网:钢丝直径3mm,网孔65mm,锚杆3*6米梅花配置,直径25mm,长度3米;被动防护网:D0/08/200型菱形钢绳网。2.2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GB/T50430-2007等管理体系标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2.3对于所供货物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使用的情况,买方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货物观感质量和尺寸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卖方必须在7日内将不合格货物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损失,卖方需予以违约赔偿。
2.4卖方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买方的抽检。
2.5货物要求如下:
主动防护网115422平方米,被动防护网5000平方米,符合项目施工所需主被动防护网的所有配件。
三、包装运输及服务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买方要求,卖方应采用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并有可靠的防潮、防震、防锈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
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装箱单应注明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外购件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对有特殊要求的,卖方还应按买方要求提供材质证明书、检测报告等文件。
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3.1、发货通知和验收
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3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件数、总体积、最大单件体积、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到货接收。若交货时间发生改变,买方应提前 1 日书面通知卖方。若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 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
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3.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卖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2、质量保证期:6个月。
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4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卖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买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4、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若属于卖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买方责任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后24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付款方式4.1买方采取转帐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若买方委托第三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书。
4.2本合同无预付款。
4.3本合同货款按以下方式履行。
每批次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支付至该批次货物对应合同金额的95%货款;
4.4本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并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卖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4.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税务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长岭支行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4.6卖方应按照以下第4.6.1 款的要求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6.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按照4.5款要求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6%。
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买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买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或者拒绝付款。
4.6.2卖方不得要求买方向本协议5.1条款约定之外的收款单位、银行账户支付款项。
本合同的货物提供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销售货款的收款方均为合同签订的卖方名称,其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与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一致。
五、供应商复函须知5.1 报价函应加盖贵单位公章,并按附表一格式要求报价。
附表一:
报 价 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不含税 单价 (元) | 不含税 总价(元) | 税率 | 税金 总额 (元) | 含税 单价 (元) | 含税 总价 (元) | 备注 |
A | B | C=A*B | D | E=C*D | F=B*(1+D) | G=C+E | ||||||
1 | 主动防护网 | 钢丝直径3mm,网孔65mm,锚杆3*6米梅花配置,直径25mm,长度3米 | 平方米 | 115422 | ||||||||
2 | 被动防护网 | D0/08/200型菱形钢绳网 | 平方米 | 5000 | ||||||||
小计(小写) | / | 120422 | ||||||||||
合计(大写) |
其中:税率16% 。
报价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所有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2)如果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3)报价可增项报价,以提供更详细的报价组成。
(4)报价单价为落地价,已包括钢材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以及其他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投标报价单位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卖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款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银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纳税人类型:
5.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5.2.1、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应包括运输、搬运、保险、税金(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费、装车费及作为投标人应考虑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
5.2.2、详细材料技术性能描述(包括材料的规格性能、产地、技术参数等内容);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时间2018年10月~2019年11月30日(分批次交货),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报价人不得因此向询价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交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施工总承包场段一工区项目经理部指定卸货地点。
5.2.5、交货期及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5.2.6、如果非本厂生产请提供设备制造厂代理授权书。
5.2.7、报价有效期:90天。
5.3、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4、对上述条款应作出响应,非响应性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参加询价,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10时00分,报名通过的单位于2018年9月29日(周六)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文件制成PDF文档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上传报价文件和网上报价(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ec.powerchina.cn)。
七、延迟交货违约责任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外,若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10天,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
因法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八、其它条款
8.1 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权利。
8.2 卖方应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卖方保证买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买方的上述行为不受卖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8.3 任何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的,由卖方负责处理;买方因此遭受牵连的,卖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费用,若已签订合同,卖方需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询价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联系人:彭永 徐建平 电话:152*****789
项目联系人:扬宇电话:150*****199
监督电话:****-********
2018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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