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8年9月28日组织招标采购。
包件一、采购项目:双模列尾数字综测仪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双模列尾数字综测仪 | 套 | 1 | 中标日后二十天内 | 包头西、呼和南 |
包件二、采购项目:双模列尾数据采集器、分析设备及双模列尾机车台检测仪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双模列尾数据采集器、分析设备及双模列尾机车台检测仪 | 套 | 6 | 中标日后二十天内 | 包头西、呼和南 |
包件三、采购项目:CIR设备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CIR备用设备 | 套 | 10 | 中标日后二十天内 | 包头西、呼和南 |
2. | CIR检测设备(含CIR/LBJ测试工装或MMI测试工装) | 套 | 3 |
包件四、采购项目:CIR设备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CIR备用设备 | 套 | 5 | 中标日后二十天内 | 包头西、呼和南 |
2. | CIR检测设备(含CIR/LBJ测试工装或MMI测试工装) | 套 | 6 |
包件五、采购项目:机车车载通信设备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机车车载通信设备 | WTZJ-I | 台 | 6 | 中标日后二十天内 | 大板通信车间 |
包件六、采购项目:集通线新建机车无线通信G网模块检测系统更新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大板新建机车无线通信G网模块检测系统 | 套 | 1 | 中标日后二十天内 | 大板 | (含扩容集宁既有BSC、分布式基站BBU+RRU(O2)、UPS、蓄电池、GSM-R天馈系统、15米自立塔、通过式功率计、CIR出入库库检手持台、LBJ数据管理器、便携式测试台) |
2. | 锡林浩特新建机车无线通信G网模块检测系统 | 套 | 1 | 锡林浩特 | (包含:宏基站BTS(O2)、GSM-R天馈系统、15米自立塔、高频开关电源、动环监控系统及蓄电池、通过式功率计、CIR出入库库检手持台、LBJ数据管理器、便携式测试台) |
2 主要事项:
2.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包件一:
投标人具有数字综合测试仪表的有效进口报关证明文件。代理商需提供对该项目唯一销售授权书、质量承诺服务函。详见附表技术规格书。包件二至五:详见附表技术规格书。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包件六:详见附表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具有四级及以上通信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代理商需提供对该项目唯一销售授权书、质量承诺服务函。2.2 辅助性能要求:
详见标书附表《技术规格书》。2.3 质量保证要求:
卖方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2.4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按买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卖方无条件补齐。2、设备发生故障后,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1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包换,2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修复或更换。投标厂商应提供满足用户要求的有关仪器的使用所需的全部随机配置。2.5 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
①安装调试:厂家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证设备达到正常的运用状态。②负责提供相关缆线及辅助材料。③人员培训:厂家负责对使用单位的作业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配件、附件要求:①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按说明书配置配件;②附技术说明书。2.6 交货日期要求:
见物资需求表2.7 履约期限:
正常2.8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9 验收方式:
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代理商交货时随货附投标文件中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及代理商与授权单位的该项产品供货合同。)2.10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11 其他:
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备
近3年国铁业绩,注册资金(本):生产厂不低于
1000万元。代理商不低于
500万元。
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 时间、地点安排:
5.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9月28日8时 3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7日17时00分
5.2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6 联系方式:
6.1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怀俊
6.2 招标文件咨询传真电话:
****-******* 联系人:张鹏君
6.3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崔建宇
6.4 合同签订单位咨询电话:
****-******* 联系人:宋立坤
7 标书下载方式:
7.1 招标文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使用公共用户登录下载;用户名:htjzbw 密码:htj123。 选择普通登陆后,点击一次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8 投标费用:
8.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150*****4403
8.2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8.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9 投标报名:
9.1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
****-*******,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9.2 报名表格式:
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邮编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传真电话 |
电子邮箱 |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 如:18—235—2、18—235—5 |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8.9.21
新增包件6;G网模块系统技术规格书
一、总则
基本要求
(1)本技术规格书是向为本标段所供设备的厂商提出的主要技术、网络业务功能和供货、安装、调测、验收等方面的要求,提供各投标方编写技术建议书和设备报价之用,本技术规格书和技术建议书作为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及验收标准的一项依据。
(2)投标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系统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招标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指出的要求。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有关设备性能,投标方应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投标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系统的功能、性能应完全满足施工总承包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组成系统,应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同时视为满足系统开通的最低要求,并实现与既有系统的互联互通,如有遗漏,投标方应免费补充。
(4)投标方可推荐应用最新技术制造的产品,但其规格应相当于或超过技术规格书中陈述的技术要求,该种产品的性能、可靠性与耐久性必须有显著的提高,并就选择产品的意图提供详尽的证明文件及解释。
(5)投标方对于规范书的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材料与招标方联系。招标方将以书面材料给予答复,有关招标方答复材料的复印件也将递交投标方。
(6)在技术谈判的各个阶段,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方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技术澄清,投标方应以书面资料给予正式应答;所有各阶段的技术澄清文件都将作为合同附件。
(7)招标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招标方有权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格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格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8)投标方不得将本技术规格书中的任何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必须对本项目的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
(9)投标方应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满足本线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10)投标方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工程经验,将指明的通信过渡工程以及有可能发生的其他通信过渡工程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
(11)通信设备确定后的施工图的工程数量与招投标工程数量可能存在差异(I类变更除外),投标方应注意该风险因素的影响,此问题属投标方的责任。
(12)在确保系统完整的前提下,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由招标方负责的供货内容,均视为由投标方负责。
(13)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物资设备详细配置方案及详细采购清单,详细采购清单应包括:物资设备数量、型号、详细技术规格、功能要求和接口标准。物资设备选型应选用同行内技术领先、稳定可靠的物资设备。
投标方技术建议书要求
投标方在收到本技术规格书后按招标文件的时间要求提交技术建议书和对本技术规格书的点对点应答,及时提交招标方以便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确认。
技术建议书的内容格式要求
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建议书应按照以下内容格式进行编制:
建议书(一):合同设备、合同服务及相关技术文件清单
建议书(二):技术规格书点对点应答
建议书(三):总体技术方案建议
建议书(四):双方责任分工及工程界面
建议书(五):设备安装、调试、开通
建议书(六):设计联络及培训
建议书(七):技术承诺
建议书(八):技术服务支持和保修
建议书(九):产品详细技术规格书
建议书(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技术规格书点对点应答要求
投标方的技术建议书中,要求对本技术规格书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做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对“部分满足”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在答复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的具体章节或页码。
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一)中提供设备到板级的配置清单,清单中与用户容量相关的应说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及依据,冗余备份板件也应注明。对设备子框的槽位数及应用情况,以及每种板卡的功能及性能应提供说明。
投标方在技术建议书(五)中应说明对供货时间、安装、调测、验收等进度的具体安排,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及具体内容及方案。
投标方在技术建议书(六)、(七)、(八)中应说明给招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的范围和程度。
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九)中详细提供:
(1)设备原理、设备内部结构;
(2)设备能提供的端口种类及数量;
(3)设备功能及性能;
(4)设备能提供的重要板件、交叉板种类及功能、容量;
(5)硬件设备的外形尺寸、面板布置、进出线方式、散热方式;
(6)硬件设备的重量、安装方式、运行环境和相关要求;
(7)设备所需的电源种类、耗电量、电压及地线要求等;
(8)设备所使用的软件版本号,投标方需详细说明本次供应设备的软件版本情况。
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列出提供的技术资料详细目录清单。
投标方逐条应答本技术规格书中的各条内容应写出对应的技术数据和指标的实际值。对招标方提出的要求中不能达到及有偏差的各点,需详细说明其不能达到及偏差的原因。在未经双方商定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之前,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投标方对本技术规格书未能提出的、有关系统的性能指标,在技术建议书中应进行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标准、版本和性能
(1)本技术规格书中所引用的和在本技术规格书中尚未做出明确规定的ITU-T、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建议均是指最新版本的标准。
(2)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系统(包括软、硬件)应符合有关ISO、ITU-T、IEC、IEEE、IETF等标准及中国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包括相应的技术条件类标准、工程设计类标准、验收规范类标准等,如标准中有可选项,应支持可选项),应列出详细清单。
(3)目前为止,ITU-T、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仍未形成最终文本的标准,投标方应在形成最终文本以后,在新的商用版本推出三个月内,给予免费升级。
(4)若投标方的设备和系统包含非标准扩展协议或自有专用标准,应在技术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5)投标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特点、性能应完全符合投标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指出的要求。
(6)投标方在报价书中给出的设备硬件和软件,必须承诺建议书中各项性能和功能指标的实现。
(7)各项设备承诺在各种业务功能同时启用时,不影响设备性能和稳定性,如有明显影响应明确说明。
1.4、供应商资格:
1.设备厂家应仔细阅读技术规格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取得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3年内的铁路通信改造项目的相关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 投标人具有四级及以上通信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二、配置一览表
2.1配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1 | 大板新建机车无线通信G网模块检测系统(含扩容集宁既有BSC) | 套 | 1 | 中标一周内供货 | 大板 |
分布式基站BBU+RRU(O2) |
UPS、蓄电池 |
GSM-R天馈系统 |
15米自立塔 |
通过式功率计 |
CIR出入库库检手持台 |
LBJ数据管理器 |
便携式测试台 |
2 | 锡林浩特新建机车无线通信G网模块检测系统 |
宏基站BTS(O2) | 套 | 1 | 中标一周内供货 | 锡林浩特 |
GSM-R天馈系统 |
15米自立塔 |
高频开关电源 |
动环监控系统及蓄电池 |
通过式功率计 |
CIR出入库库检手持台 |
LBJ数据管理器 |
便携式测试台 |
注1: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与既有系统互联互通以及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工程(如由互联互通引起相关设备的扩容及配线等)。
注2:投标方应按照铁路总公司装备技术政策配置要求提供设备。
注3:投标方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原产厂家清单。
注4:投标方必须提供上述所有项目的分项价格清单及总价。
注5:配置清单的设备中应包括机柜、本设备与所有相关设备之间的电缆及辅材(主要包括2M线及接头、RJ45电缆及接头、馈线接头、馈线爬架、电源配线、设备地线等),所有线缆要求为低烟无卤阻燃型。设备间的配线长度暂按不小于20米估列,在工程实施时以现场勘测为准,实际长度不足部分应免费提供。投标方对超过50m的室内数据线、室外引入室内的线缆需要配置SPD浪涌保护器。
注6:本次报价包含本系统联调、BSC接入、BSC数据写入、临时与过渡工程的相关工作,需满足施工图、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注7:设备数量、规格型号、设备配置、长度及技术标准等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的要求,招标方保留在实施阶段修改数量的权利。投标方所供设备License应满足本工程接入要求。
注8:准备或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应积极配合业主、招标方组织的方案优化和可能的设备整合,并按照可能的整合后的规格型号进行供货,以满足工程开通需要。
注9:本次报价包含工程服务、系统调试、验收测试、频率规划、网络优化、验收等费用,应能够满足工程实际开通需要。
注10:本次报价应包括质量保证期(2年)内性能保证、网络优化及技术服务。
注11:各种板件冗余备份板不包括在需求表中,由厂家按TB/T 3324-2013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总体技术要求》要求配置。
注12:基站子系统应具备天馈线驻波比自诊断功能并能够网管告警。
注13:全线功分器均设置于室外,7/8″同轴射频电缆馈线暂按20米/根供货。
注15: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到板件级的配置清单,清单中与用户容量相关的配置(含冗余备份板件)应说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及依据。对设备子框的槽位数及应用情况,以及每种板件的功能及性能应提供说明。
注16:本次新设基站接入集宁既有BSC。
2.2服务需求清单
技术服务清单如表所示(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地点 | 备注 |
1 | 工程服务 | 工程现场 | 含工程勘测、安装督导(人员、工具、车辆等投标方自备)、系统调试、验收等投标方需提供的相关服务、文档、资料和报告 |
2 | 质量保证期内技术服务 | 2年 | 投标方所在地或工程现场 | 质量保证期内免费远程或现场技术支持、故障处理和设备维修服务。系统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提供 。 |
注1:按照上表数量报价。同时,投标方须按照服务内容、地点,提供每人次单价报价,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参与人数,待合同签订时确定。
三、技术规范
3.1引用标准
本技术规范的系统及设备应满足但不限于的以下标准及要求,如遇相应的标准升级或变化,则应满足变化后标准的要求。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总体技术要求》(TB/T 3324-2013)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分布式基站设备及组网暂行技术要求》(铁总运[2017]91号)
《铁路通信设计规范》(TB 10006-2016)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设计规范》(TB10088-2015)
《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编号计划(V3.0)》(铁运[2013]3号)
《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 10180-2016)
《铁路数字调度通信系统及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计规范》(TB 10086-2009)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智能网技术条件》(TB/T 3362-2015)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子系统技术条件》(TB/T 3364-2015)
《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163号)
《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最小可用接收电平测量方法(V2.0)》(运基通信[2005]130号文)
《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技术条件(V4.0)》(运基通信[2005]187号文)
《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网络技术规划》(铁信息函[2005]120号文)
《铁路客专通信技术装备标准》(运基通信[2010]35号)
《铁路通信维护规则》(铁总运[2014]295号)
《关于印发高速铁路轨道及站后四电工程备品备件配置指导意见的通知》(铁建设[2012]15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分布式基站设备及组网暂且行技术要求>的通知》(铁总运〔2017〕91号)
IEC62278铁路应用: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RAMS)规范和说明
IEC61508铁路应用:安全相关电子系统
国际电工学会标准(IEC)
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IEEE)
国际电信联盟有关标准(ITU-T)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SO)
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
国际无线咨询委员会标准(CCIR)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总公司有关GSM-R的相关标准规范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其他有关ISO、ITU-T、IEC、IEEE、IETF、UIC、CCIR等标准及中国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文件执行(包括相应的技术条件类标准、工程设计类标准、验收规范类标准、维护暂规类标准、设备技术类相关文件等,如标准中有可选项,应支持可选项)。
(2)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不劣于ITU-T、IEC建议和中国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要求。
(3)其他未详尽部分均按ISO、ITU-T、IEC、IEEE、IETF、UIC、CCIR等标准及中国国家、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相关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及文件执行(包括相应的技术条件类标准、工程设计类标准、验收规范类标准、维护暂规类标准、设备技术类相关文件等,如标准中有可选项,应支持可选项),如有指标未满足,投标方应免费更换。
(4)以上文件的版本如有更新,按最新版本要求执行。
3.2G网模块系统技术规范
3.2.1技术要求
本线GSM-R系统应满足《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总体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系统应实现固定用户与移动用户的统一呼叫。
系统应提供各种具有调度通信特征的语音通信业务,包括并不限于个呼、组呼、多优先级呼叫和快捷呼叫。
系统应提供数据通信业务,包括并不限于CTC系统的移动数据业务。
系统应满足救援指挥对语音、数据传输的要求。
系统网管应完成标准管理信息的交换及安全管理、配置管理、故障管理和性能管理,并提供与通信综合网管的接口。GSM-R通信系统设备及网管应具备统计GSM-R电路域、分组域、无线网各部分的话务统计功能及分析工具,对业务信道掉话率、信令信道掉话率、越区切换成功率的指标的统计应能区分8W车载台和普通GSM-R手持终端。
使用频率应符合铁路总公司频率管理规定,上行885~889MHz,下行930~934MHz。
3.2.2系统业务和功能
应满足《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总体技术要求》的要求。
各类具体的应用功能应遵循《GSM-R数字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规范》各部分的要求。
中国铁路无线列调标准中定义的列车调度员-机车司机间、车站值班员-机车司机、司机及列车乘务员间各种列车无线调度通信功能;
CTC/TDCS无线车次号校核系统及调度命令无线传送系统的信息传送;
满足铁路沿线维护人员的通信需求(可取代常规铁路沿线的通话柱),用于养路、桥隧、接触网(供电)、水电、电务等部门的区间维护作业通信;
满足公安、抢修、救援等多部门、多工种的应急通信需求;
满足铁路沿线桥隧守护等距车站较远不便设置有线电话地点维护人员的通信需求;
客站管理及行包管理等大型客站管理人员的无线通信需求。
系统网管应完成标准管理信息的交换及安全管理、配置管理、故障管理和性能管理,并提供与通信综合网管的接口。
满足与既有核心网的互联互通需求。
3.2.3编号方案
应符合《铁路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编号计划(V3.0)》,根据铁路总公司对本工程的编号批复执行。
3.2.4系统其他技术条件
系统的网络结构、网路组织、频率配置、服务质量、接口与信令、支撑系统等均应满足《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总体技术要求》的要求。
3.2.5设备功能及性能技术指标
基站子系统设备的功能及性能技术指标应遵循《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总体技术要求》、《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分布式基站设备及组网暂行技术要求》的要求。
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及抗电磁干扰应符合相关现行标准要求。
基站载频板和主控板应按热备用工作模式冗余配置。
基站子系统设备应保证与既有核心网设备(包括MSC、SGSN等)兼容。
设备容量应满足近期需求,并预留远期扩容条件。
设备的各种显示使用中文,并提供中文操作维护手册。各种操作和显示符合中国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基站子系统设备应与既有GSM-R核心网设备完全兼容,满足铁路总公司互联互通的要求。
使用频率应符合中国频率管理规定。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采用主备环传输保护,其中任一方向传输发生断链(传输设备故障或光缆故障等)时均能自动倒换,基站不会发生退服,即当基站环路上传输网管软环或拔2M电路时,断点后的所有基站可从反环方向自动建链,倒换时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6基站BTS
BTS设备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1)BTS在GSM-R网络和GSM-R移动台间提供空中接口,工作于GSM-R频段。
(2)BTS可配置2~4个载频,BTS能根据需要扩充载频。
(3)BTS具有较高的灵敏度,BTS接收灵敏度不大于-110dBm(分集前)。
(4)BTS最大发射功率不小于80W,并可调。
(5)BTS与BSC之间的连接采用环形连接方式,每个环连接1~6个BTS。
(6)BTS应支持与分布式基站混合组网。对于连接RRU的基站,基站内部的基带单元应符合4.3.5.2节分布式基站基带单元(BBU)的要求。
(7)BTS提供本地测试接口。
(8)BTS具有无人值守性能,能向本地操作维护中心(OMC)传送相关告警信息。
(9)核心处理器(或主控板)、电源、载频板等设备的公共部件和关键部件应冗余热备,物理分板设置,具备故障自动倒换和热插拔功能。BTS多个载频应设置在不同板卡上,任一单板故障时基站仍能提供服务。
(10)BTS能正常处理满足最低灵敏度条件下,载干比C/I≥12dB的有效信号。
(11)BTS应能正常处理C/I不大于9dB,时延差不大于15us的多径信号。
(12)BTS具有上行滤波功能(带通)。
(13)BTS应具备驻波比自动监测/检测功能,网管能够告警显示。
※(14)需具有接入既有集宁BSC的能力。
3.2.7 分布式基站
1、分布式基站的功能应符合《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分布式基站设备及组网暂行技术要求》(铁总运[2017]91号),具体要求如下:
(1)应具备BBU与RRU之间的时延自动补偿。
(2)应具备共小区和小区分裂功能。
(3)采用非共小区RRU设备覆盖时,RRU与RRU的间距不应受到时延的影响。
(4)BBU与RRU设备间应支持单光纤和双光纤两种连接方式。
(5)收发合路光口支持最远光纤距离不小于15公里,收发分路光口支持最远光纤距离不小于20公里。
(6)应支持与宏基站BTS共小区/异小区混合组网。
(7)BBU、RRU的光接口板应支持冗余热备。
※(8)需具有接入既有集宁BSC的能力。
2、分布式基站组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站与RRU间应支持星型、链型和环型等组网方式。
(2)环型组网时,基站BTS/BBU与RRU、RRU和RRU之间任意一处光纤中断或基站的光接口故障时,环路自动倒换。
(3)环型组网时,应支持环头、环尾连接在基站BTS/BBU的不同光接口板上。
(4)环型组网时,单套RRU故障,不影响其他RRU的正常工作。
(5)环型组网时,环内RRU可采用共小区或异小区设置,共小区覆盖范围应根据实际需求、话务量、多径时延、现场环境等进行测算;
3、分布式基站基带单元(BBU)
分布式基站基带单元(BBU)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1)核心处理器或主控板、电源等设备的公共部件和关键部件应冗余热备,具备故障自动倒换和热插拔功能。
(2)BBU应具有不少于6个连接RRU的光纤端口。
(3)BBU支持不小于3个RRU环,每个环支持不小于3套RRU。
4、分布式基站射频拉远单元(RRU)
分布式基站射频拉远单元(RRU)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1)RRU在GSM-R网络和GSM-R移动台间提供空中接口,工作于GSM-R频段。
(2)RRU可配置2~4个载频,并能根据需要扩充载频。
(3)RRU具有较高的灵敏度,RRU接收灵敏度不大于-110dBm(分集前)。
(4)RRU最大发射功率不小于40W,并可调。
(5)RRU的电源、载频板等设备的公共部件和关键部件应冗余热备,具备故障自动倒换和热插拔功能。RRU的载波单元应分板设置,任一单板故障时RRU仍能提供服务。
(6)RRU提供本地测试接口。
(7)RRU具有无人值守性能,能向本地操作维护中心(OMC)传送相关告警信息。
(8)RRU应具备驻波比自动监测/检测功能,网管能够告警显示。
(9)RRU采用220V交流供电(或-48V直流供电)。RRU自带UPS(或直流开关电源)和蓄电池,蓄电池备用时间为4小时(直流为6小时)。
(10)RRU站点电源及环境监控由RRU设备厂家统一提供,其中电源监控应具备对机房两路交流电源的供电状态、UPS电源状态、单体蓄电池模块进行实时监控,环境监控应具备对温度、湿度、烟雾、水浸、非法入侵等环境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信息传送通道利用基站和RRU连接的光纤。RRU站点电源及环境监控信息应在OMC-R显示,由OMC-R上报给动环监控系统,并负责与动环系统的兼容和互联互通。
(11)RRU采用单体一体化结构,外形结构尺寸满足现场安装需求。设备(含UPS、电源设备)结构必须坚固密封、防潮、防腐蚀、防雨淋(防护等级达到IP65),自然散热。UPS 应具有防雷装置(内置D级防雷装置),大包沿线近年年均雷暴日在36日左右,耐雷电流等级按M型(中通流容量)考虑。M型(中通流容量)等级防雷电源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1)交流电源接口线对地应承受15kA(8/20μs)的标称放电电流;
2)直流电源接口线对地应承受5kA(8/20μs)的标称放电电流;
3)通信接口线对地应承受3kA(8/20μs)的标称放电电流;
4)室内型UPS应满足以下电气性能指标:
序号 | 指标项目 | 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输入电流谐波成份 | <15% | 2次~39次谐波 |
2 | 输出频率 | (50±0.1)Hz | 电池逆变方式 |
3 | 市电与电池转换时间 | 0ms | - |
4 | 旁路逆变转换时间 | <2ms | >3kVA |
<4ms | ≤3kVA |
3.2.8基站天馈系统
基站天馈系统包括工程需要的天线、馈线、避雷器、功分器、接头、3dB电桥、终端负载以及跳线等。
(1)天线
铁路沿线的基站采用全向站型,通过功分方式接双极化定向天线,形成椭圆形覆盖。电气性能要求见下表1、机械性能见表2。
表1 GSM-R定向天线主要电气性能表
特性参数 | 指标 |
频率范围 | 870~960MHz |
极化方向 | +45°,-45° |
增益 | ≥17dBi |
前后功率比 | >30dB |
隔离度 | >30dB |
阻抗 | 50Ω |
VSWR | <1.5 |
表2 GSM-R定向天线主要机械性能表
温度范围(℃) | -55℃~+60℃ |
抗风速(km/h) | ≥200 |
调整 范围 | 水平 | 360° |
俯仰 | 0°~11° |
冰负荷 | 冰厚100mm |
抱杆直径(mm) | Φ50~115 |
(2)馈线
馈线护套应采用防日晒、防老化的材料。馈线的电气性能见表3、机械性能见表4。
表3 馈线主要电气性能表
规格 项目 | 1/2″馈线 | 7/8″馈线 | 5/4″馈线 | 13/8″馈线 |
内导管材质 | 铜 | 铜 | 铜 | 铜 |
绝缘介电强度 DC,1min(V) | 10000 | 10000 | 10000 | 15000 |
最小绝缘电阻 (MΩ·km) | 3000 | 3000 | 3000 | 3000 |
护套火花试验 (AC,有效值)(V) | 8000 | 8000 | 10000 | 10000 |
电容(pF/m) | 76 | 76 | 76 | 76 |
特性阻抗(Ω) | 50±2 | 50±2 | 50±2 | 50±2 |
传播速度系数 | 0.88 | 0.88 | 0.88 | 0.88 |
最大传输衰减 (20℃) 900MHz(dB/100m) | 10.7 | 4.08 | 3.29 | 2.78 |
电压驻波比 | 1.25 | 1.15 | 1.20 | 1.20 |
表4 馈线主要机械性能及温度要求表
馈线类型 | 7/8”馈线 | 5/4”馈线 | 13/8”馈线 |
最小弯曲半径 | 单次弯曲(cm) | ≤10.0 | ≤20.0 | ≤28.0 |
重复弯曲(cm) | ≤25.0 | ≤38.0 | ≤50.0 |
弯曲次数(次) | ≥15 |
运动运用(cm) | ≤15 |
温度(°C) | 储存 | -70~+85 |
安装 | -40~+60 |
操作使用 | -55~+85 |
(3)馈线接头
表5 馈线接头主要机械性能及温度要求表
规格 项目 | 馈线接头 |
特性阻抗(Ω) | 50±2 |
插入损耗(dB) | ≤0.16 |
绝缘介电强度AC,V/min | ≥2500 |
最小绝缘电阻(MΩ) | ≥5000 |
接触电阻 (mΩ) | 外导体 | ≤2.5 |
内导体 | ≤10 |
电压驻波比 | ≤1.15 |
(4)终端负载
表6终端负载主要机械性能及温度要求表
规格 项目 | 馈线接头 |
应用环境 | 室内/室外 |
入口保护测试方法 | IEC 60529:2001,IP65 |
使用频段(MHz) | ≤3000 |
三阶交调(相对载波,dBc) | ≤120 |
阻抗(Ω) | 50±2 |
最大平均功率(W) | 10 |
最大峰值功率(W) | 2000 |
回波损耗(dB) | ≥23.0 |
最小绝缘电阻 (MΩ) | ≥5000 |
电压驻波比 | ≤1.15 |
避雷器
表7 避雷器要求表
频率范围 | 信号损耗 | VSWR | 冲击疏通容量 | 限制电压 |
800-2000MHz | ≤0.5dB | <1.2 | ≥5kA | ≤650V |
注: 要求所报器件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对过压保护器(避雷器)未列出的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2.9 信令与接口、网络同步及互联互通
(1)接口与信令
移动台与基站间接口(Um)
空中无线电接口。
BTS与BSC间的接口(Abis)
基于2Mb/s数字接口。
基站子系统内部信息交换和业务信道的信令为LAPD协议。
基站控制器与码速变换器间的接口(Ater)
基于2Mb/s数字接口。
信令信道CCS7通过TRAU时采用透明传输方式(不进行码型转换),并由BSC进行处理。
移动业务交换中心与基站间接口(A)
基于2Mb/s数字接口,电气性能参见“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MSC和BSC之间业务信道的信令(CCS7协议)。
移动业务交换中心、基站子系统至操作维护中心OMC接口
基于2.4—64kbit/sCCITTX.25接口或TCP/IP以太网接口。
PCU与SGSN之间的Gb接口
基于2Mb/s数字接口或64kb/s接口,其接口电气性能参见原“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
信令规程详见“900/1800MHz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规范:无线子系统”。
(2)网络同步
同步方式
采用主从同步的方式。
BSS具有同步与外时钟源功能。同时具备时钟保持内同步功能。
时钟等级
BSS时钟等级为三级。
3.2.10设备材料、工艺及标准化
所选择的材料和工艺应能适应预期功能,且适应工程现场条件。通用工艺应具最高质量,且应采用高档设备和最好的现代化工艺。
系统采用的材料和零部件应经选择以使其能够满足合同中关于性能、物理和功能特性的要求,以及关于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的要求。材料、加工和零部件应按相应的规范和图纸进行控制。
系统中的光电缆应采用适当的绝缘材料,以满足下列标准:
在隧道区段、引入综合站房:阻燃、防腐蚀、低烟无卤;
地面区段:阻燃、耐高温、抗老化、低烟低卤。
系统元件应以良好的商业惯例制造加工,应特别注意下述过程的整洁和仔细:锡焊、配线、零部件铭牌、电镀、喷涂、铆接、机械化装配、电焊气焊,以及零部件的倒角和去毛刺。
通信设备采购均需符合本招标书通用技术采购条款和集成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整个系统设备的形式、外观和颜色应协调一致,并应给招标方和公众一个一致的形象并宜于识别,比如可以通过采用统一风格的标志、字母和符号,以及采用协调的颜色来实现。所有室、内外设备及其端子排、电缆和接线应采用适当标签标识。
本系统内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电气上和机械上都应具有充分的可互换性,而不需修整或调整。所有系统项目的可互换性应遵照商业惯例。
投标人应对材料、零部件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负责。所有批量生产的设备、零部件和元器件均应是标准产品。
3.2.11机柜(架/箱)
钢制机柜、机架、盘及其它支撑结构应经细致清洗和防锈处理,并可经受现场环境条件。机箱和支撑结构应涂底漆并着色,机柜、机架、盘和机箱的颜色应协调,并经招标方确认。
所有机柜和机架应可灵活安置,并应有固定装置,排列整齐、高度统一,电缆进出机柜方式应满足现场条件。
机柜和机箱设计和机架布置应有利于散热通风,还应作到有效的防潮、防尘、防电气化干扰、防鼠。
机柜和机箱设计应便于测试和更换器材。
在每一机柜、机架和机箱的正面应提供描述设备功能的铭牌。
3.2.12设备的升级扩容
所供设备应具有模块化结构,能通过改变业务板的种类、数量及调整软件对设备进行扩容、升级。
投标方应描述设备的升级扩容方式。
3.2.13电磁兼容、防雷、接地要求
针对工程情况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供电磁兼容、防雷、接地解决方案。
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及抗电磁干扰应满足IEC-801-2,IEC-801-3和IEC-801-4以及《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 10180-2016)的要求,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具体电磁兼容指标、测试方法及测试数据。所供设备应适应本工程电气化铁路的使用环境,具备防铁路电气化干扰的能力。
投标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应包括屏蔽、滤波、其它器材及技术以抑制自我产生的电磁干扰,电磁辐射应不超过可以接受的向外辐射电平。
系统设备应全面遵守GB/T 24338.4-2009中有关的电磁兼容规定。
系统设备应按照GB/T 24338.4-2009中规定的程序分别进行对环境的电磁干扰测试和抗环境电磁干扰的测试。
应在通信设备、通信线路、电源、机架结构、地线、室外设施及地线设置等方面采取电磁兼容和防雷设计,包括元器件的选用和印刷电路板的设计制作。
应采用有效方式防护通信系统电子设备及人身安全。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电磁兼容测试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电磁干扰/兼容的问题。
投标方应采取雷电防护措施,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投标方应采取措施防止因强电电缆对通信系统产生的电磁干扰。
投标方应采取措施防止因牵引和或配电所与通信设备室相邻而产生的电磁干扰。
系统采用综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系统防雷接地需满足《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TB 10180-2016)、《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 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的相关要求
3.2.14抗震性能要求
针对工程情况投标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提供具体设备的抗震处理措施。
3.2.15设备工作条件
投标方应详细说明所提供设备的工作环境参数,包括温度、湿度、电源耗电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环境条件
车站室内设备:-5℃~40℃(SIL4级设备0℃~55℃);
RRU室外设备及配套UPS、蓄电池:-40~70℃;
车载车内设备:-25℃~70℃;
车载车外设备:-40℃~70℃。
存储温度:-40℃~70℃。
相对湿度:当温度为25℃时,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
(2)设备工作电源
输入电压:基础直流电压为-48V,电压波动范围为-36V~-57V,正极接地。
基础交流电压为220V,电压波动范围为187V~242V。
设备电源线及地线颜色应符合如下要求:
交流电缆(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零线天蓝色或黑色,保护地线黄绿双色。直流电缆(线):正极红色,负极蓝色。
脉动电压:允许100mV(峰-峰值,正弦波0~150Hz)
宽带干扰信号(10MHz)有效值小于10mv
话带干扰信号小于-68.5dBmp
(3)所供应的设备在本工程设备放置所处的环境条件下应运行正常,性能及指标应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
3.3 通信铁塔
3.3.1确定基本风压: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市的50年一遇风压”查出拟建铁塔地区的基本风压(kN/m2)。
3.3.2:安装制作原则:
根据集团公司计划部的意见,铁塔标准化设计的基本原则确定为“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安全系指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适用系指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即能满足正常的通信要求,便于维护等。经济系指在满足安全、适用要求的前提下,追求制作安装等费用较低。美观系指在满足安装、适用、经济要求的前提下,追求线条流畅,与周边环境和谐。
3.3.3:制作安装依据:
中国移动基站铁塔标准化施工图设计遵循以下标准、规范、规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结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35-2006 《钢塔桅结构设计规程》GBJ1-84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YD/T5131-2005 以及初步设计文件和有限公司计划部相关会议精神
3.3.4:铁塔安装制作技术要求
结构安全等级及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
设计采用的计算程序和方法:角钢塔采用同济大学编制的“塔桅钢结构设计软件MWT2.0和MAST1.0 SPT1.0“按照空间桁架进行有限元计算分析。
荷载取值:
永久荷载包括结构主材、螺栓、节点板、避雷针、平台、天线、馈线、爬梯等自重。
可变荷载包括风荷载、地震作用、雪荷载、裹冰荷载、平台活荷载、爬梯检修荷载等。风荷载由于移动通信铁塔多建设在乡镇和城市郊区,地面粗糙度按B类。当铁塔截面为四角形时,在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考虑水平工况和45度方向两种工况。地震作用地震作用按浙江地区的抗震设防基本烈度进行验算,结果表明地震作用组合为非控制组合。
平台活荷载平台的活荷载,按2.0kN/m2考虑;平台拦杆顶部水平荷载按1.0kN/m考虑。裹冰荷载考虑结构构件、拉索和天线等表面裹冰后所引起的重力荷载及挡风面积增大的影响。根据地域划分,杭州为轻裹冰地区,基本裹冰厚度可取5-10mm。裹冰还会受地形和局部气候影响,因此轻裹冰区内可能出现个别地点的重裹冰或无裹冰的情况;同样,重裹冰区内也可能出现个别地点的轻裹冰或超裹冰的情况。验算分析标明,裹冰荷载组合为非控制组合。
雪荷载由于平台检修活载一般大于雪荷载,故雪荷载不同时考虑。
3.3.5构件验算:
承载力极限状态的控制验算构件在基本组合条件下荷载效应,低于构件抗力的设计值。控制指标包括构件强度应力比,整体稳定(强、弱轴)应力比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控制条件根据《移动通信工程钢塔桅结构设计规范》,标准组合计算的铁塔结构任意点的水平位移不大于该点离地高的1/75。
构件长细比验算受压弦杆材λ≤150 横杆、斜杆λ≤150,当内力小于杆件承载力的50%时,λ≤200 辅助杆、横隔杆λ≤200 受拉杆λ≤350 3.7各种塔型采用材料规格见图纸,所有塔柱材料壁厚负公差为0.00mm 3.8节点连接
统一要求: 1)螺栓孔为螺栓直径加1.5mm,但锚栓的螺孔除外。 2)螺栓底段采用防盗螺母。 3)Q345B与Q345B焊接材料为E50XX,Q345B与Q235焊接材料为E43XX。 4)焊缝高度除注明外,按以下原则选用:双面焊,0.7倍板厚(较薄件);单面焊,1.2倍板厚(较薄构件);最低不能小于4mm。
角钢塔应满足: 1)所有外包角钢应铲心,内包角钢应铲背。 2)塔身图应与避雷针、平台图结合放样,预留好螺栓孔。 3)平台与主材连接处采用两母一垫片。 4)主材连接节点,主材的厚度差大于2mm时,应加厚度等于主材厚度差的垫板。5)角钢塔采用50mmX5mm的热镀锌角钢。
3.3.6防雷接地设计
中国移动基站铁塔标准化施工图设计遵循以下标准、规范、规程。《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YD5098-2005 《基站防雷与接地技术规范》QB-W011-2007(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以及初步设计文件和有限公司计划部相关会议精神。在铁塔塔顶安装避雷针,并与塔身可靠电气连接;利用塔身作为接地导体,塔身安装应保证可靠电气连接;铁塔金属构件应在塔脚处与铁塔基础可靠焊接。接地设计本设计仅对铁塔地网(下图圆圈内部分)提出工艺要求,具体设计由相关设计院负责。铁塔地网应采用40mmX4mm的热镀锌扁钢将铁塔地基各塔脚内部金属构件焊接连通组成铁塔地网,并将铁塔地网延伸到塔基四脚外1.5m远的范围,网格尺寸不应大于3mX3m,其周边为封闭式;同时还要利用每个塔基地桩内的两根以上主钢筋作为铁塔地网的垂直接地体。接地极材料要求水平接地体材料:40mmX4mm的热镀锌扁钢;垂直接地体材料:长度为2.5m的50mmX5mm的热镀锌角钢;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埋设地网的土质及地理情况适当减少垂直接地体长度。地网设置及敷设要求水平接地体的上端距地面应不小于0.7m(如地下有岩石,可根据地形决定埋深),在寒冷地区,接地体应埋在冻土层以下。垂直接地体间距为垂直接地体长度的1~2倍,地网四角的连接处应埋设垂直接地体。铁塔地网应预留与机房地网水平接地体连接接口,每隔3~5m相互焊接连接一次,连接点不应少于两点。接地电阻值移动通信基站联合接地电阻值须按《中国移动通信基站防雷系统管理规定》第35条执行。在高电阻率地区铁塔地网可采用换土等方法降低联合接地电阻。施工工艺要求:防雷接地工程施工工艺须按《中国移动通信基站防雷系统管理规定》第四章执行。
3.3.7:制作运输中的要求
1)构件制造:除应遵守图纸中的规定外,尚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CECS 80:2006)中有关规定。 2)图中表明的材料尺寸,只供备料和放样时参考,实际截材尺寸以实际放样尺寸为准。构件在制造前须放样,以确定和校核图纸中的尺寸,制造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3)零件、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6-1要求。 4)构件(含连接螺栓,螺母及垫圈等紧固件,基础骨架及埋在混凝土内的构件除外)均采用热镀锌防腐处理,按照GB/T 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镀层厚度:当杆件厚度≥5mm时,不小于86微米;当杆件厚度<5mm时,不小于65微米。因工艺要求在构件上焊接零件时,应在镀锌前进行。 5)塔身及平台镀锌前后进行两次预装。对构件局部变形校正后应进行热镀锌。 6)塔体包装采用软包装,装车用草垫、枕木等垫实,紧固件、小件物品应采用木箱分别标注装箱运输。出厂后应合理运输,减少构件受损。零件、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 1 零件基本长度L(1)L≤5m (2)L>5m ±2.0 ±3.0 2 塔的同一层构件、桅杆的各弦长度相对差 1.0 3 构件整体弯曲 L/1000且≤5.0 4 构件局部弯曲被测长度的1/750且≤3.0 5 桅杆或组合构件的横杆和斜杆在平面内和平面外的偏移±3.0 6 构件上节点板 (1)节点板在平面内偏移 (2)节点板在平面外偏移 (3)节点板在螺孔上偏移 (4)有多个节点板时,任意两组孔距或节点板上孔与准线的距离 1.0 2.0 1.0 ±1.5 7)螺栓孔的孔径、间距、端距要求见表5-2,角钢构件准线见表5-3 8)组装时,螺栓的丝扣不得在剪切面上,如果螺栓的无扣长度不够长,应改用长一级的螺栓;且螺栓一律紧两遍。 9)连接板边与构件夹角不小于15度。 10)各构件应组装牢固,交叉处有空隙者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片或垫板。螺母拧紧后,单螺母应露出不小于两个螺距,对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必须加垫者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片。 11)塔身角钢局部需开肢或合肢依放样需要为准。 12)机场和航线附近铁塔,避雷针底部构件处应设一太阳能闪光航空障碍灯。 13)所有铁塔均设置警示牌,安装在爬梯底端(单管塔和拉线塔安装在离地3m塔身) 14)所有铁塔均应在塔脚部位安装厂家铭牌,注明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安装日期等相关信息。
3.4:高频开关电源
3.4.1 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设备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及要求。
《铁路运输通信设计规范》(TB 10006-2005)
《铁路防雷、电磁兼容及接地工程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 39号)
《铁路通信站用交流配电设备》(TB/T 2993.1-2000)
《铁路通信站用-48V直流配电设备》(TB/T 2993.2-2000)
《铁路通信站用-48V高频开关整流设备》(TB/T 2993.3-2000)
《铁路中间站通信电源设备技术条件》(TB/T 2169-2002)
《铁路通信电源设计规范》(TB 10072-200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051-2000)
《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YD/T 1058-2000)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YD/T 1095-200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YD/T 799-2002)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 1051-2000)
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不劣于ITU-T、IEC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3.4.2 电源设备性能要求
对交流配电盘(或交流配电单元)的技术要求:
二路交流电源输入,互为主备用,可自动或手动转换(自动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0ms,并有告警信息送出)。
三相四线 380V±30%,频率 50Hz±15%
单相二线 220V±30%,频率 50Hz±15%
交流输入电流(最大):≥100A
交流输入容量:30KVA(按需要)
交流输出分路:单相
具有遥信输出端子(遥信工作和遥信故障)
具有防雷装置及过压、欠压、缺相保护及运行状态显示。
应具有频率、电压、电流指示仪表。
3.4.3 -48v开关整流器(或整流模块)的技术要求:
交流输入:单相二线制~220V±30%,频率 50Hz±15%
线电压波形畸变率<5%
?额定输出电压:-48v
?输出电压范围:浮充时 -40V~-57V
?均充电时 –-43.2V~-56.4V
?整流器模块的输出电流:按需要,投标方可提建议
?开关频率:50KHz~450KHz
?衡重杂音:≤2mV
?杂音电压:≤2mV(3.4KHZ~150KHZ<50MV;0.15MHZ~30MHZ<20MV)
?脉动电压:≤200mVp-p
??稳压精度:≤±0.6%
?负荷均分电流不平衡度:≤±5%
?功率因数:>0.99(100%负载)
?效率:≥92%(100%负载)
?环境噪声:<55dB
?MTBF:≥200000小时;
?冷却方式:自然或强制冷却;
?绝缘强度:交流输入/直流输出 3000VAC
交流输入/对地 2500VAC
直流输出/对地 1500VAC
?能对多种故障状态、超限状态进行自动告警;
?应有输出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输入过压,欠压及缺相保护;
?能送出可视可闻告警信号;
?具有遥信输出端子(遥信工作和遥信故障);
?多台整流器应能并联运行,多台整流器间应能按负荷比例分摊并联运行;设备数量按n+1主备用(热备用)方式配置;
3.4.4 -48V直流配电盘(或直流配电单元)的技术要求:
?额定电压:-48V
?额定电流:按需要
?在额定负荷时,设备内部放电回路压降≤0.5V;
?能送出可视可闻告警信号;
?具有遥信输出端子(遥信工作和遥信故障);
?能接入二组蓄电池,人工转换为单组工作(断开任意一组)或二组并联工作;
3.4.5 蓄电池的技术要求
?结构:蓄电池的正负极端子便于连接,有明显标志,其极性、端子、外形尺寸与生产产商的产品样本相一致。
?外观:蓄电池外观无变形、裂纹及污迹。
?外壳采用高强度的ABS阻燃型材料。
?蓄电池均衡充电单体电压为2. 27V~2.5V。
?整组蓄电池开路电压差不大于100mv;浮充电压差不大于480mv。
?浮充寿命:不少于6年
?循环寿命: 80%放电深度, 循环次数大于1200次。
3.4.6 蓄电池安装的技术要求
蓄电池应能根据现场的具体要求进行安装,应能采用立式和卧式安装方式。
3.4.7 UPS不间断电源
设备电气性能:
*输入电压380VAC –20%~+20%,输入频率50HZ±10%
整流器输出指标
电压精度:±1%
具有电池温度补偿功能和电池定期自动测试功能。
※UPS输入功率因数>0.99,对电网辐射的电流谐波含量<5%。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配置方案,并详细阐述对发电机容量的匹配要求。
?输出电压
电压可调范围380VAC±5%
稳态精度:±1%
?输出频率50Hz±0.1%(内同步), 输出频率应不发生突变
?频率跟踪范围:±0.5~±2Hz可调
?正常工作条件下100%的由逆变电源输出满载功率给负载使用。
?输出波形为连续的正弦波,在带100%不均衡负载时,波形失真度:
线性负载≤3%
非线性负载≤5%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UPS所允许的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3:1
?负载功率因数≤0.8(感性)
?满载时系统效率h ≥92%
?过载能力:
10min (125%额定电流)
60S (150%额定电流)
?三相负载不平衡度100%时,三相输出电压不平衡度满足:
<±1%(平衡负载)
<±3%(100%不平衡负载)
?输出电压相位偏差:在100%不平衡整流性负载时,三相输出电压相位差≤1°。
?并机能力
具有多台N+1直接并联工作及负载均分性能,各机负载电流不平衡度≤1%额定输出电流,可并联数量≥6。
投标方需详细说明并机工作原理、未来扩容方案。
?噪音(距离设备1米处):< 65dB(A)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交流输入电压不变,负载从0~100%变化,交流输入中断或恢复供电时的输出电压变化量<额定输出电压的±5%。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从输出电压发生阶跃变化起到恢复到稳压精度范围内时止所需要的时间小于20ms。
?市电电池切换时间:UPS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0。
?备用时间:从交流输入电源中断切换到电池供电时起,在额定输出负载情况下,不间断电源保持向通信设备连续供电,备用时间为60min。
?厂商应提供电源设备的EMC测试报告。
?MTBF≥30万小时。
3.4.8 设备监控性能
?※设备应能提供大屏幕LCD中文显示,方便操作和维护,另外需具有全中文的网络集中监控管理方案和软件系统。
?系统应具有三遥性能
遥测项目:三相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遥信项目:同步/不同步状态,UPS/旁路供电,蓄电池放电电压低,市电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旁路故障
对遥信项目,要求设备能够对每一类故障或状态提供继电器干接点。接点额定容量为1A/60VDC(或0.5A/125VDC)。
?系统应具备通信接口
具备RS232、RS485(或RS422)或SNMP接口协议,且应具有良好的电气隔离(信号端子对地承受直流电压500V、1分钟不击穿或闪烁)。
?设备运行参数的设置
设备应具有智能判断功能,对于超常规的参数设置(错误命令),应能自动拒绝。
准确度
对三遥量:
开关量准确度应达到 100%;
模拟量精确度应达到:
直流电压误差≤±0.5%;
其它电量误差≤±2%;
非电量误差≤5%
设备显示面板或表头显示值应与从通信接口读出的三遥量值保持一致。
3.4.9 设备机械性能
?外观工艺、检查:机柜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结构工艺: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编号合理;接插件牢固;电源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维修安全及方便;具备抗震措施。
?机架组装:有防振加固安装孔,接地应用铜质螺母,其直径≥M8。
?标牌、标记:应平整清晰。
3.4.10 配套蓄电池组
?电池寿命≥10年(20-25度环境)。
?每台UPS满载配置1小时电池,提供电池计算方法和电池技术资料。
每组串连的电池组均需采用独立的电池组开关,便于检修和维护。
3.5仪器仪表
3.5.1数字通过式功率计
(带★的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
1.基本要求
该仪表应具有一体化的读数显示单元,中文显示,不需另接显示单元或PC进行读数,方便空中作业。除具有基本的平均功率测试功能外,还应带有峰值功率、峰值保持、峰均比测试功能,可以完成发射机输出功率测试;天馈线驻波比实时测试。
2.功能要求
2.1功率计应具有一体化的读数显示单元,中文显示,友好的用户界面及高清晰度彩色液晶显示,不需另接显示单元或PC进行读数,方便空中作业。
★2.2功率计必须是一款完整的功率测试仪表,用于测试射频系统功率及相关指标。
2.3能够同时测试系统正向功率、反向功率、驻波比、回波损耗等相关指标。
2.4可实现自动测试功能,能够自动测试数据,保存并生成数据文档。
2.5功率计应能够测试平均功率,能够测试峰值功率,能够测试峰值因子。
2.6功率计测试峰值功率,可以峰值保持,记录上一次峰值功率测量值。
★2.7动态功率校正,在链路功率核对或抽检时,可针对不同的发射机或远端机,随时进行功率模拟。
★2.8直观的对比式CCDF(互补积累分布函数)曲线,随时对发射系统的功率压缩特征进行比较。
2.9功率计应提供射频信号在线监测功能,每秒钟记录一次,连续监测时间不小于30天,特别适用于偶发故障和疑难现象的捕捉以及工程验收的长期可靠性测试。
2.10功率计内部的存储记录数据,可通过软件上传到PC,存储格式为*.XLS.
2.11功率计必需是一款通过式功率计,探头的输入输出接反不会烧毁功率计本身。
2.12功率计由内部电池供电,在现场无需额外加接电源适配器。
3.技术指标
★仪表形式:一体显示
频率测试范围: 150MHZ-3 GHZ
★全自动测试模式:提供定制专用通信频段为GSM450R/900/1800,无需校准
功率测量范围: 0.001W - 250W
分辨率: 0.01dBm 或 0.001W
★功率测量模式: 真均值/ 峰值 / 突发平均/峰值保持
绝对准确度: +/- 4% +/- 5mW ( +15 to +35°C );+/- 6% +/- 5mW ( 0 to +50°C )
驻波比测量范围: 1.05- 40.0
插入损耗: < 0.05dB
插入驻波比: < 1.10
方向性: >30dB
峰均比: >10dB
峰值 / 突发脉冲宽度: 150us - 4s
★突发脉冲频率: 0.25Hz - 1000Hz
★突发脉冲占空比: 0.1% - 100%
额定阻抗: 50Ω
射频接口: 标准N型头(母)
自动关机时长: 可选
内部数据存储: 150个文件 (仪器内存);
长期监测时长: 50天(2GB SD卡)
内部电源: 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电池连续使用时间: 大于8小时
外接电源: 直流 5V/1A
计算机接口: USB2.0
工作温度: -10 to +50°C (Relative Humidity < 95%)
储存温度: -20 to +50°C (Relative Humidity < 70%)
工作海拔: 5000m / 16400ft
储存海拔: 14000m / 46000ft
ESD: 大于8KV
4.其他要求
★1. 代理商应具有原厂的项目授权。
★2. 提供该型号产品在铁路系统内供货合同。
★3. 要求为进口品牌,且必要时需携带样机进行测试。
3.5.2 CIR出入库手持台
1 设备组成
便携式机车设备测试仪由主机(含数字键盘和显示屏)、天线、电池和充电器等组成。
2 功能要求
(1)具有输入机车号,以同频单工或异频单工方式向CIR或调度命令机车装置发送450MHz出入库检测调度命令的功能。
(2)具有接收和显示450MHz调度命令自动确认信息、手动签收信息和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的功能。
(3)具有以同频单工或异频单工方式呼叫CIR或450MHz通用机车电台并通话的功能。
3主要技术要求
(1)载波频率:450 ~ 470 MHz
(2)接收频率: f4
(3)发射频率: f2、f4
(4)调制方式: FFSK
(5)信道间隔:25kHz
(6)频组数量:8
(7)发射功率: 2.5W
(8)参考灵敏度:≤0.35μV
4 其他要求
(1)为便于维护人员携带和操作,便携式机车设备测试仪主机硬件仅包括450MHz信道机(便携电台)、信道机自带的数字键盘和显示屏,不额外增加控制板和其他硬件。
(2)便携式机车设备测试仪主机尺寸不大于32*58*135(mm)。
(3)便携式机车设备测试仪应提供由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检验结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3.5.3 LBJ数据管理器
1 设备组成
数据管理器由主机(含U盘、数字键盘和显示屏)和连接电缆组成。
2 功能要求
(1)根据操作读取LBJ存储的部分或全部记录信息。
(2)显示当前连接状态和读取状态。
(3)把存储的LBJ记录信息转存至出入库检测设备。
(4)读取和设置LBJ的机车号。
(5)开启和关闭LBJ的列车接近预警功能。
3 其他要求
(1)数据管理器能通过维护接口连接至LBJ(内置或外置于CIR),由LBJ供电。
(2)数据管理器记录介质为U盘,通过U盘可直接将存储的LBJ记录信息转存至CIR出入库检测设备。
(3)数据管理器应提供由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检验结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3.5.4 便携式测试台
1 设备组成
便携测试台由主机(含数字键盘和显示屏)、天线、电池和充电器等组成。
2 功能要求
(1)具有输入配合LBJ进行自检、收发报警试验信息的功能。
(2)具有配合LBJ进行客列尾试验的功能。
(1)具有接收列车防护报警信息和报警解除信息、道口事故报警信息和报警解除信息、施工防护报警信息和解除报警信息并发出声光提示的功能。
3 主要技术要求
(1)接收频率: 866.2375MHz
(2)发射频率: 866.2375MHz
(3)调制方式: FFSK
(4)信道间隔:25kHz
(5)发射功率: 2.5W
(6)参考灵敏度:≤0.30μV
4 其他要求
(1)为便于维护人员携带和操作,便携测试台主机硬件仅包括800MHz信道机(便携电台)、信道机自带的数字键盘和显示屏,不额外增加控制板和其他硬件。
(2)便携测试台主机尺寸不大于34*58*135(mm)。
(3)便携测试台应提供由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检验结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更改补充包件一:双模列尾数字综测仪技术规格书
1、总体要求:
数字无线电综合测试仪要能对铁路通信系统内的双模数字列尾400MHz数字信道机单元、数字式对讲机测试进行相关测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的测试:载波输出功率、功率变化容限、载波频率误差、静态灵敏度、剩余调频测试和高电平信号输入状态下接收机误码率。对铁路已大量装备的450M电台、800M列尾及即将装备的数字平调和多模列尾中DMR系统设备进行指标测试和功能验证,从而对模拟无线通信网络及数字专用无线通信网络的服务质量和可靠性进行功能验证和指标测试。
标★项为关键指标,投标产品如有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
2、功能要求:
(1)即可测试数字电台,又可对模拟移动台测试
(2)支持对DMR (MotoTRBO) ETSI 102-361、(可支持对DMR制式的对讲机一键自动测试)
(3)★自动测试功能:要支持对主流机型MOTO电台的自动测试
(4)NXDN数字常规模式
(5)★具备信噪比测试功能
(6)dPMR - ETSI 102-490数字对讲机测试;(可选)
(7)★简体中文操作界面
(8)具有跟踪信号发生器,
(9)★支持语音回环检测话音的功能
(10)增强型频谱分析仪下有双显示功能;
(11)对电缆故障能够定位检测;
(12)★具备远程联网操作;
(13)设备应具备较好的便携性和可扩展性、
(14)设备应具明亮的大屏彩显、
(15)设备应配备方便运输的箱包;
(16)使用220V(±10%)交流电源供电,也可使用直流
(17)★一键式按键可以直接选择所需的仪器功能,热键可以快速的在屏幕上工作。
3.性能要求:
(1)★频率范围:100kHz 至1GHz
(2)输出电平 -130至-5dBm
(3)★RF最大功率输入:﹥﹦125瓦
(4)灵敏度:10uv,针对10db EIA SINAD
(5)宽带功率计:0.1瓦至125瓦
(6)输入阻抗:50欧姆,最大VSWR为1.5:1
(7)谐波杂散:最大-30dbc
(8)FM调制:5hz到20Khz
(9)AM调制:100Hz到10KHz
(10)频谱分析仪本底噪音:-120dbm(在窄带区段上为-140dbm)有4个信标器,一个可变垂直刻度表
(11)操作温度:-20到50摄氏度
(12)存放温度:零下40到零上70度
(13)天线端口:0dbm
(14)电源:交流:100-240V(±10%)
直流:24伏直流,最大电流5.0安培
4、其它要求:
★1. 代理商应具有原厂的项目授权。
★2. 要求为进口品牌,需携带样机进行测试。
★3. 提供该型号产品在铁路系统内供货合同。
三、其他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自投入使用开始,质量保证期为二年,生产厂家负责无偿维修;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使用单位通知厂方时,厂家须在48小时内到位服务。
2.设备技术资料:厂家须无偿提供全面配套的设备技术说明书和操作、维修手册等资料。
3.人员培训指导:厂家须无偿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并给予课时与质量的保证。
4.按时供货安装:按供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规定时间供货、安装,并达到正常的使用和运用状态。
相关公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