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校舍安全工程第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18校舍安全工程第三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家数不足三家,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1.徐州市铜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建设的徐州市铜山区2018校舍安全工程第三标段监理,已经中共铜山区委铜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铜发【2018】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铜山区大许镇、单集镇、伊庄镇、房村镇境内;
3.2工程规模:建设面积约33678平方米,监理费约132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9月;
3.5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3.6质量标准:符合施工质量要求。
标段划分:徐州市铜山区2018校舍安全工程共分为四标段,本次招标工程为第三标段监理,包含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批准文号 | 本标段包含各项目 | 工程规模 约(m2) | 结构层次 | 工程造价 约(万元) |
1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69号 | 大许镇板桥小学教学楼 | 1946 | 框架3层 | 500 |
2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79号 | 大许镇朱庙小学 | 1946 | 框架3层 | 500 |
3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41号 | 大许镇河西幼儿园(公办) | 2161 | 框架3层 | 640 |
4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71号 | 大许镇太山中学宿舍楼 | 1908 | 框架4层 | 540 |
5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57号 | 单集镇临阵头小学教学楼 | 1869 | 框架4层 | 480 |
6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43号 | 单集镇詹湖幼儿园(公办) | 2199 | 框架3层 | 620 |
7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58号 | 单集镇中心中学教学楼 | 2070 | 框架4层 | 520 |
8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47号 | 伊庄镇洪山小学教学楼 | 1976 | 框架4层 | 480 |
9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37号 | 伊庄镇中心中学教学楼 | 2085 | 框架4层 | 515 |
10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62号 | 房村镇马家小学教学楼 | 2401 | 框架3层 | 610 |
11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61号 | 房村镇新庄小学教学楼 | 2495 | 框架4层 | 620 |
12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78号 | 房村镇下洪小学 | 1674 | 框架3层 | 430 |
13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64号 | 房村镇中心幼儿园(公办) | 4390 | 框架3层 | 1140 |
14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63号 | 房村镇尚王幼儿园(公办) | 2194 | 框架3层 | 660 |
15 | 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8)170号 | 房村镇中心中学教学楼 | 2364 | 框架4层 | 550 |
注: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从第一至第四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前面任何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续各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
5.2.1每个单体工程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3名,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配备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项目监理组组成人员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第35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的要求。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4.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3.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5.2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3.5.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3.5.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5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6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5.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从牵头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时从牵头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一楼103室备案(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无需换开收据,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资料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报送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8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一楼103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施工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 20 日至2018年 10 月 25 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10月25日09时30分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10月17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 月25 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人投标报价: 45分
b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
10.3 本公告为二次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投标,须在二次公告发布后重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内容与本公告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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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人地址: 铜山区长江西路28号
联系人:李 彬电话:151*****208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山区汉府雅园沿街综合楼613室
联系人:蒋林辉 电话:****-********
徐州市铜山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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