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18C0167)采购公告
城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18C0167)采购公告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内容
序 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及规格 | 主要技 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建成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 参照国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特拟定城区公共环境除“四害”防制服务标准,确保安全、环保。 | 鼠、蟑螂、蚊、蝇密度达国家病媒生物密度C级以上标准 | 平方公里 | 12 | 含建城区垃圾站、公厕、客运汽车站 |
2 | 城区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 个 | 8(约1万平米) | 含市场内所有六小行业门店 | ||
3 | 城区六小行业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 户 | 2500 | 含小餐饮店蟑螂孳生地治理 |
二、防制内容
1、公共外环境防制内容
(1)公共外环境鼠、蚊、蝇、蟑螂防制,常规每月开展2次化学药物防制和日常开展巡查、合理设置毒饵盒。对重点场所特别是客运汽车站、公厕、垃圾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加大防制力度和频次。
(2)开展鼠、蚊、蝇、蟑螂防制知识宣传,适时开展密度监测工作,方法规范、资料完整。
(3)群众对城区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2、农贸市场防制内容
(1)农贸市场:鼠、蚊、蝇、蟑螂防制,冬季每月开展2次化学药物防制,夏季根据情况加大治理频次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日常开展巡查堵鼠洞、合理设置毒饵盒。
(2)开展鼠、蚊、蝇、蟑螂防制知识宣传,适时开展密度监测工作,方法规范、资料完整。
(3)市场业主对除四害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3、六小行业防制内容
(1)六小行业:共服务2次,有效控制城区“四害”密度,建成市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和通过本年度市级卫生城区定期复核验收。日常对各小餐饮店完善防制设施开展指导,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小餐饮店蟑螂孳生地进行治理,用水泥将蟑螂孳生缝隙抹平。
(2)定期开展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工作,方法规范、资料完整。
(3)“六小行业”业主对除四害工作满意率达90%以上。
三、资料归档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技术档案,包括实施方案、本底情况调查报告、工作进度安排、监测记录、派工记录、施工过程影像资料、街道或社区认同签字单等,上述所有档案资料整理,在全部工程结束后交采购人一份。
六、项目政策信息(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须在重庆市正式登记注册,且按《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规定到当地爱卫办备案;
2、具有《重庆市除四害专业服务机构技术质量认定证》,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A级》和重庆市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A级》;施工人员需持有害生物防制职业资格证书,至少中级2人,高级1人。
3、有三年及以上的实践经验,且具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区成功的PCO机构(分别提供服务合同、区县爱卫办出具的证明);
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21日 至 2018年9月26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官网上自行下载本项目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7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7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十、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7日 15:30
谈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楼2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张玲
采购人电话:********2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东林大道48号
十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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