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6号线第3标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地铁6号线第3标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307-18028
一、招标条件受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福州轨道交通6号线第3标段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线路长约4.47km,设车站4座,均为地下车站。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包括莲花站、莲花站~滨海新城站区间、滨海新城站、滨海新城站~壶井站区间、壶井站、壶井站~万寿站区间、万寿站共4站3区间。合同总金额约为160000万元。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合同总工期为1550日历天。
2、招标范围: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第3标段莲花站、滨海新城站、壶井站、万寿站工程所需人防设备。
本项目划分三个工区,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三个单位负责施工。
本次人防防护设备采购招标主要包括:卖方提供本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设计、人防产品设计,人防防护设备、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包含接口试验、出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及现场试验)、运输和仓储、培训、安装、预埋穿墙管线的防护密闭处理、测试(包括单机调试、系统调试)、综合联调、建设运营“三权移交”、试运行、预验收、试运营、人防验收、竣工资料整理移交、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质保、维保等相关服务以及完成本合同采购项目的措施费、规费、税金、利润及设备达到保修期限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
2、采购数量:
详见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第3标段招标文件“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3、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期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设备的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第3标段工程的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合格率达100%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在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的防护(防化)设备从业企业及其产品名录内,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18年新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其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
3、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3年-投标截止日期)具有至少一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防护工设备生产及安装项目业绩,单个合同工程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无业绩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1家技术合作方,且技术合作方须具有3项及以上己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人防设备设计或生产、安装业绩(附技术合作合同)。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8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并已支付招标文件标书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无纸质版)。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时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账号信息见本章第八条
4、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2:00时至5:30,持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园区江滨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12层购买,联系人:梁先生,电话:183*****99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园区江滨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12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审查时审核单位请选择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园区江滨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12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梁先生 栗先生
电子邮箱:********7@qq.com
开户名称: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
招标机构: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7号楼7319室
邮编:100044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九、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8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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