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F2018-006-1)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宜丰县]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阳光-YF2018-006-1)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2018-09-21]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按照宜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宜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第二次)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阳光-YF2018-006-1
2、项目名称:宜丰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库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
3、资金总预算:216万元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技术参数 |
1 | ①已填埋垃圾区采取 1.0mmHDPE 膜中间覆盖; ②对未填埋库区采取 1.0mmHDPE 防渗浮船用膜临时覆盖; | 1 | 项 | 216万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 |
注: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材料采购、制作加工、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同时在卖方所负责的项目内容不满足需求时,卖方无条件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2、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7)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资格件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三证合一件;
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投标人自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5)投标人自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除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外)需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标书并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 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五、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若出现并列分,则按以下顺序排序:(1)以报价低的排列在前;(2)以技术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以商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4)随机抽取。
六、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渊明北大道6号)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开标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4.2、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丰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立新 电话:138*****189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新昌西大道10号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宜丰县桂峰路
联 系 人:戴有根 电 话:159*****888
电子函件:ygzb111@163.com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yf.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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